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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大埔发布立体生态住宅新规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5年05月16日        版次:03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符映雪报道:近日,梅州市大埔县自然资源局印发《大埔县立体生态住宅规划设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新规),以“空中绿化+共享空间”为核心,明确立体生态住宅建设标准,通过政策创新推动住房产品升级,助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新规试行两年。

  新规聚焦户属空中花园与公共休闲平台两大核心场景。其中,户属空中花园规划设计需满足“双外侧边不封闭、层高≥两层(空间高度不小于两个自然层)、进深 2.4-6米”,以灌木为主搭配小乔木绿化,覆土厚度≥0.5米,绿化面积占比≥35%;上层墙面禁设阳台,外窗及相邻花园应设视线遮挡,保障隐私安全。在公共休闲绿化平台方面,空中园林街巷需连接多住户,面积小于所在楼层计容建筑面积30%,开敞面无围护墙但有围护设施,沿开敞面应做绿化,打造共享生态社交空间。

  新规明确了三大支持措施:一是不计容与免产权。空中花园、公共休闲绿化平台、架空停车空间及视线遮挡结构板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降低开发成本。二是绿化折算绿地率。空中绿化面积的20%可纳入项目绿地率(不超过总绿地面积20%),缓解小区绿化配套压力。三是规划技术优化。日照计算区分“遮挡面”与“被遮挡面”,前者以花园外边缘为准,后者按去除空中花园和空中园林街巷的建筑主体外边缘计算,平衡采光与空间设计。

  新规还明确,项目申报需同步提交空中花园及公共平台的景观专项方案,重点落实防坠落、防台风等措施,确保生态设计与建筑安全双达标。据悉,新规适用于大埔县行政区域内两类项目:一是规划设计条件明确为立体生态住宅的项目;二是招拍挂出让地块中,房地产开发单位在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申请并经批准作为立体生态住宅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