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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发布住房专项补贴申报指引

住房“以旧换新”最高补3万元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5年05月27日        版次:02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珠海市依据《关于珠海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建〔2025〕83号)要求,发布了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申报指引。根据申报指引,实施期内购买后出售的原有家庭住房,可按换购新房网签价格的1%获得专项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此次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的实施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为期一年。在实施时间内,个人购买珠海市域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出售珠海市域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原有家庭住房,可按换购新房网签价格的1%获得专项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买新房和卖旧房不限先后顺序,专项补贴按“卖一买一”进行申领。需要注意的是,指引中的新房不包括保障房、人才房、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也不包括法拍房。

  申请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的购房人,需在实施期内,通过登录珠海市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申领小程序申请补贴。购房人要及时关注平台后续提示信息,并根据提示进一步补充材料或订正信息。补贴申请经平台审核通过后,待财政资金下达,补贴将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卡账户。

  申报指引明确,购房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伪造凭证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购房人申请资格,追回已领取的补贴,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购房人成功参与活动的,原则上不允许退房,若发生退房的,各区住建部门将追回已领取的补贴。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须遵守相关政策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活动承诺落实优惠政策,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以任何方式帮助购房人套取补贴资金,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