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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东金融项目库正式启动

倡导总投资不超20亿元的“小而美”项目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5年07月11日        版次:06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通讯员粤环宣报道:如何让生态治理项目既“好看”又“好赚”?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美丽广东金融项目库的通知》,直指环保项目融资难、收益弱痛点,通过倡导20亿元投资上限、禁止政府付费、绑定产业收益等硬核规则,让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找到平衡点。

  通知明确,项目库申报主体涵盖政府类(市、县、区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和企业类(经营及信用良好的市场化企业),鼓励政府或园区牵头联合申报,且融资主体应为市场化企业。

  在支持方向上,项目库聚焦“生态环境治理+关联产业项目”一体化实施,包括水生态环境保护(美丽河湖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美丽海湾建设)、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固废利用处置及综合治理(无废城市建设)、重金属、尾矿库和新污染物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及其他环境治理等。

  同时,通知鼓励各地市围绕区域重大发展战略,谋划实施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如美丽城市投融资项目)。值得注意的是,为实现“经济+生态”双赢,通知倡导总投资不超20亿元的“小而美”项目,组合实施的单体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此外,通知还鼓励项目在谋划阶段提前与金融机构对接,提升融资可行性;禁止运营期政府付费,不得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返还等作为收益来源。

  审核流程方面,申报主体需先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经市级多部门联合审核推荐后,由省级五部门协同开展入库技术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纳入库并推送金融机构,由其独立审贷授信。

  为激发参与活力,通知同步推出多重激励措施:入库项目优先获金融机构授信及纳入重点项目库;享受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污染物减排指标可纳入总量储备库;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入库项目择优激励,示范项目所在市县在资金分配中会获得倾斜。

  此外,通知明确要建立上下联动机制,申报主体定期报送项目进展,金融机构加强贷后监管,确保项目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高质量服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