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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推进模块化建筑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

促进模块化建筑三大产业集群融合发展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5年07月22日        版次:03    作者:

      

  深圳华章新筑保障房项目(图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了《深圳市推进模块化建筑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多项工作任务,对模块化建筑应用的发展理念、模式、集群打造、管理体系、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提出要求。

  《方案》提到,到2028年末,深圳将实施模块化建筑项目面积累计不少于300万平方米,促进模块化建筑三大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打造全产业链集聚的模块化建筑产业体系,发布实施标准规范和图集不少于6部,模块化建筑管理体系、技术体系、人才体系趋于成熟。

  《方案》提出,聚焦“好房子”建设理念,在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宿舍等住宅项目推广应用模块化建筑技术。鼓励采用模块化建筑技术对老旧小区进行整体“原拆原建”和微改造。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应用模块化建筑技术和产品,不断拓展模块化建筑应用场景。

  《方案》明确,深圳市要培育一批掌握模块化建筑核心技术且具有统筹协调能力的优质企业。引导企业提升模块产品质量和性能的稳定性、可靠性。以模块化建筑优质企业为核心,整合优势资源,带动设计、生产、施工、咨询等企业形成产业链。推动与港澳地区交流合作,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参与海外重点项目。

  《方案》还提出要结合各区实际情况和产业布局培育研发、设计服务、生产三大集群。其中,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南山区、坪山区的模块化建筑研发集群,加大智能建造、建筑材料、数字化管理等技术研发;龙华区、福田区的模块化建筑设计服务产业集群,形成设计、研发及施工一体化的技术服务体系;龙岗区、龙华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模块化建筑生产集群,构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模块化建筑集成所需的全量部品构件基本实现本地化供应。

  在模块化建筑产业发展的其他环节中,《方案》明确将建设各环节建立与模块化建筑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如设计环节推动以设计为主导的模块化建筑产品研发模式、招投标环节鼓励采用集中采购方式、生产环节项目单位应向模块生产工厂派驻专业监理人员等。

  同时,支持企业开展模块化建筑技术体系研发迭代,推进模块化建筑技术创新,制定模块化建筑生产、施工技术等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模块化建筑标准体系。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建立模块化建筑领域领军人才、专业人才、产业工人三级培养机制,遴选模块化建筑专家,依托深圳本地高校和行业协会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将模块化建筑生产和施工纳入产业工人实训。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通过政策引导、标准支撑、项目示范和产业培育持续推进模块化建筑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模块化建筑实施面积超160万平方米。通过系列政策引导鼓励和多项技术规范的牵头发布,深圳市目前已打造混凝土模块化高层建筑——华章新筑保障房、模块化建筑校园的新标杆——立新湖九年一贯制学校、“可移动”的模块化医院——龙华中心医院等设计住房、学习、医院等品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