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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林长制改革典型案例集发布

广东3项林长制改革创新做法获推广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5年11月28日        版次:12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出版《从“林长制”到“林长治”——全国林长制改革典型案例集》,汇总了70个全国林长制改革典型案例,其中广东有3项林长制改革创新做法入选,是入选案例较多的省份之一。

  入选案例《督查考评一体推进,高效发挥林长制作用——广东省坚持督查考核评估激励一体化推进》,强调通过构建督查考核激励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调动全省上下投身林业治理的积极性,为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以林长制促进湿地保护“长治”——广东省深圳市以全面推行林长为契机高标准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案例系统梳理了深圳创新实践。该市将红树林等湿地资源保护纳入林长制重点任务,设立海岸带林长,积极推动红树林修复、水鸟栖息地保护以及开展科普教育,在湿地保护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创新场群共建,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广东省高州市以林长制为牵引,创新“国有林场+村集体”林改模式》案例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成功解决了集体林地低质低效、缺乏资金技术和国有林场有资金技术而缺乏林地发展的普遍难题。“国有林场+村集体”集体林改模式不仅优化了资源配置,还激活了林业发展潜力,推动油茶、林下经济和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林业特色产业的蓬勃发展,实现场群共赢。

  据悉,近年来广东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一系列林长制配套实施制度及工作机制,在历年的国家林长制考核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其中2022年评为良好等次,梅州市平远县获得国务院林长制激励,获得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00万元的支持奖励;2023年评为Ⅱ类地区良好等次;2024年评为Ⅱ类地区优秀等次,广州市、广州市增城区分别评为林长制激励表扬市、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