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通讯员粤资宣报道: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公墓规划设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推动各地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公墓设施,建设具有广东特色的惠民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法治殡葬、智慧殡葬,保障公墓设施数量与用地布局、完善公墓设施要素与空间组织、提升公墓设施规划设计水平,推动新时代广东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范围的公墓设施,其遵循集约节约、邻睦友好、人文关怀、数字赋能四大原则,明确了公墓设施的用地规划、空间统筹和设计指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在用地规划方面,《指引》明确公墓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利用荒山地和历史形成的墓葬区(点),新建生态安葬设施宜结合现有殡葬设施周边的林地和草地设置。同时严格划定禁止和限制用地范围,公墓及生态安葬设施选址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触碰生态保护红线,避开铁路公路主干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各类敏感区域,最大限度保护原有植被和生态。 空间统筹上,《指引》要求各地需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征、老龄化程度等因素,统筹制定公墓设施数量和布局,科学预测死亡人口数量及骨灰安置需求等。骨灰安葬设施坚持以公益性为主,2025年11月30日起不再审批经营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个镇级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村(社区)可按需建设或多村联建。生态安葬区单穴占地面积宜压缩至0.25平方米以下,新建县级以上公益性公墓须配有生态安葬设施。此外,公墓设施需科学划分功能分区,绿化覆盖率不宜低于65%,道路设置应满足交通疏导需求,配备完善标识系统。 设计部分,《指引》对公墓规模分类、建筑设施、交通组织等作出详细规定。城市公益性公墓按骨灰安置总量和服务人口数量分为四类,独立墓穴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碑高度不超过0.8米。生态安葬设施方面,明确树葬、海葬、花坛葬、草坪葬等方式的技术要求,推广可降解骨灰容器,落实生态安葬免费和奖补政策。同时鼓励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墓位查询、线上祭扫、VR/AR追思等功能,提升服务便捷性。 此外,《指引》还设置正负面清单,明确推荐与禁止做法,为公墓规划设计提供清晰导向。附录部分提供规划设计指引示意图、要素指引表及优秀案例,为各地实践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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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公墓规划设计指引
公墓设施选址不得占用耕地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5年12月23日
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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