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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出台47条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1月06日        版次:03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近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满足居民住房消费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严格控制增量供应、支持盘活存量资源、着力提升房屋品质、加大税收支持力度、提升行政服务水平等八部分内容,推出47条措施。

  在满足居民住房消费需求方面,《通知》明确,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内,农业转移人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依法缴纳契税、落户的,可获契税全额财政补贴;烈属家庭购房补贴12万元,退役、现役军人分别补贴1万元、2万元;韶关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分别补贴1万元、2万元;在韶关工作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员、公安民警及港澳居民购房均补贴1万元。2018年1月1日起新引进的博士,3年内购房可获20万元住房补贴。同时,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以旧换新”服务,促成相关交易的机构每套可获0.1万元补贴。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韶关市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按国家政策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首套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1%和2.6%,二套对应为2.525%和3.075%。贷款额度提高,一人申请最高40万元,两人及以上共同申请最高8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两人及以上申请可上浮20%,最高达96万元,且取消该政策单次使用限制。异地缴存职工在韶关购房不受户籍限制,可申请本地公积金贷款;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并同步申请贷款。引进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普通标准的3倍,一人申请120万元,两人及以上240万元,可贷额度为账户余额的30倍。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后,购房可申请公积金相关贷款。

  税收优惠方面,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减按1%征收,140平方米以上减按1.5%;家庭第二套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减按1%,140平方米以上减按2%。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