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近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清远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2月9日前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意见稿》规划期限为2026年至2035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范围覆盖清远市行政辖区,包括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等8个县(市、区),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规划以“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为原则,明确了清远市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与分区。 根据《意见稿》,2030年,清远市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将成效显著,城镇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100%,推动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提升至45%以上;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节能率不低于75%,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节能率不低于78%,力争建成2个岭南特色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到2035年,绿色建筑品质持续提升,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 《意见稿》还明确了新建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绿色生态城区社区创建等重点任务,提出构建“一核三心、一区多点,轴带引领”的新建绿色建筑发展格局,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建设要求不低于二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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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1月13日
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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