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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正式获批成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广东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增至16个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1月30日        版次:01    作者:

      

  江门长堤历史文化街区   唐培峰 摄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1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将江门市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至此,广东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增至16个。同日,江门市名城保护和城建档案管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据悉,江门是中国著名侨乡,深厚的侨乡文化底蕴构成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基础,拥有开平碉楼与村落、侨批档案两项世界遗产,以及占全省比重超44%的骑楼建筑群,其中赤坎古镇的骑楼群规模居岭南之最。目前,江门拥有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7个中国传统村落、5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89处历史建筑和1770处不可移动文物,文化资源总量位居全省前列。

  批复要求,江门要高质量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序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修缮,统筹推动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持续挖掘、展示、弘扬侨乡文化、岭南文化、海丝文化与红色文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江门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凝聚保护传承合力,确保名城保护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新成立的江门市名城保护和城建档案管理中心为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及相关保护技术指引文件、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相关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保护修缮等工作。做好城建档案资料的征集、接收、保管,对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验收,负责江门市城建档案业务培训、指导协调以及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编研、开发利用服务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江门于2025年11月通过申报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专家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江门侨乡文化特色突出,历史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保护措施有力,具备申报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同时指出,江门市要进一步发掘提亮侨乡文化特色,进一步凝练在广东省乃至全国的价值地位和突出特色,以申报为契机,加快构建科学完整的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并为下一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奠定基础。

  据悉,在正式获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前,江门市已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20年,江门市出台了《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从地方立法层面强化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2023年,江门市又印发《江门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