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与昆明扬子江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昆明分行已于2016年12月30日将依法享有的对借款人广东泰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和本金对应的担保权利【担保人云南泰恒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光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市华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达信水务管理(惠州)有限公司、杨委桦、赖辉(身份证号码:441322********021X)、陈汉文(身份证号码:442526********021X)、陈达洪(身份证号码:442827********4812);担保责任:连带清偿责任】依法转让给昆明扬子江置业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以上借款人和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民事权利义务的承继人继续向昆明扬子江置业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权利承受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2026年2月27日
-
即时新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2月27日
版次:06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