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近日,清远市多部门联合发布《清远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鼓励合理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预期、加快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支持“好房子”建设等五项措施,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 在鼓励合理住房消费方面,《措施》推出多项惠民举措。多子女家庭(二孩以上)、赡养老人家庭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优化后的标准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税收支持力度同步加大,有关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同时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此外,购买本市一手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其适龄子女入读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参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情形统筹安排。 在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结清的家庭,在清远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可再申请1次公积金贷款。缴存人购买本市一手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按实际缴付的购房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实际缴付金额且需在缴付完成后3年内申请。此外,购买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10%;购买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一手房,额度最高上浮20%。 在稳定房企投资预期方面,《措施》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细化房地联动土地供应调节机制,优先供应配套成熟的优质土地,同时支持房地产用地分宗开发,推动土地转让“带押过户”“预转让+预告登记”。《措施》还鼓励现房销售,商业银行将提高现房项目开发贷额度、延长期限、降低利率,支持“工抵房”网签备案及一次更名,优化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和预售方式。 在加快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方面,《措施》推出灵活调整举措,将用好用足政策性资金,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 为推动住房品质提升,《措施》专门出台支持“好房子”建设的举措。清远将推广“竞地价、竞品质”土地出让模式,把住宅品质标准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引导房企建设高品质住宅。住建部门认定的“好房子”将纳入金融支持范围,金融机构将加大信贷额度、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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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出台新政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多项惠民举措鼓励合理住房消费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3月13日
版次: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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