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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管发布“门前三包”责任制温馨提示

未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最高罚50万元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4月03日        版次:08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近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温馨提示》(以下简称《温馨提示》),明确“门前三包”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呼吁广大市民和商户共同参与城市管理,打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根据《珠海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门前三包”指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市容秩序三大方面。其中,“包环境卫生”要求责任区内地面无纸屑、废弃包装物、瓜果皮核等污水污物,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盛放废弃物设施应置于店内,不准摆放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包绿化美化”要求维护好责任区范围内的自种花草、树木及绿地生长良好,制止攀折或损害花草、树木、花坛和刻划树干等行为。“包市容秩序”要求维护好责任区范围内的市容秩序以及经营秩序,任何经营性商品摆放不得超出门闸以外,饮食行业不得超出门闸设台经营。

  根据规定,“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一般为责任人临街建(构)筑物前的地面、墙面、空间整体周边环境。前后为自责任人建(构)筑物墙基至道路路缘石(边线),左右至相邻人墙体。

  值得注意的是,《温馨提示》还强调了多项违法行为及相应处罚标准,包括未清运生活垃圾、擅自焚烧垃圾、建筑物未保持整洁美观、乱写乱画乱挂、乱堆垃圾、擅自摆放花篮花盆、擅自占用损毁公共设施、超出门店外占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其中,在未清运生活垃圾方面,单位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呼吁广大沿街单位和商户做到“五个要”:要守法经营,不要外摆占地。要立面整洁,不要乱贴乱挂。要干净卫生,不要垃圾乱丢。要规范有序,不要乱堆乱放。要爱护绿化,不要占绿毁绿。

  市民如发现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可通过“珠海人民城管”微信公众号的“我要投诉”功能,上传地点、投诉内容和图片,及时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