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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28条“好房子”建设意见

居住空间设计需考虑对视距离等要素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4月14日        版次:02    作者:

      

  广州的城市品质与宜居水平不断提升 杨榆洁 摄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从规划引领、社区配套、建筑设计、质量监管四大维度提出28条具体举措,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

  

  塑造活力宜居的“好城区”

  

  《若干意见》明确,要加强规划引领、精准土地供给,着力塑造活力宜居的“好城区”。要优化城市总体格局,提升广州的城市品质与宜居水平;合理确定地块规划指标,提供多元化的住宅产品,并加强“小而美”住宅用地的规划,推动住宅类产品“缩量提质”。

  同时,响应市场诉求,优化供地结构,精准适配需求,精细供地节奏,适配市场周期;拓宽保障和安置住房渠道,促进存量住房去化;明确配套建设要求,严控区域统筹级非必要配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开发成本;优化城市风貌管控,注重营造岭南城市特色风貌,支持非刚性管控指标论证优化。

  

  构建全龄友好的“好社区”

  

  《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公共服务,提升环境品质,构建全龄友好的“好社区”。要基于以街道为单元的精细化调研,提高公共服务设施配给精准性;支持存量公共服务设施灵活使用,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鼓励整合资源统筹建设嵌入式服务综合体,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效能;集约化布局、品质化建设、标准化管控市政设施。

  同时,《若干意见》明确,要提升城市建筑设计水平,鼓励传承、创新岭南建筑设计特色,鼓励设置连廊、骑楼、架空层等高品质公共开放空间;鼓励利用海绵城市设施、设置立体绿化、优化第五立面设计和利用,营造韧性可持续的绿化景观;鼓励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补足停车短板;优化地下车库(位)规划核实和确权登记程序,缩短登记周期,降低企业时间与资金成本。


  营造健康舒适的“好房子”

  

  《若干意见》还提出,要优化建筑设计,强化科技赋能,营造健康舒适的“好房子”。要优化居住空间设计,全面考虑房间配置、空间尺度、户型朝向、空间布局、对视距离、防火设计等要素;鼓励弹性可变的“全生命周期”居住空间;鼓励设置入户花园、主景观阳台、生活阳台,提升户内半开敞空间品质;鼓励住宅建筑应用绿色新技术,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鼓励智能设备应用并提倡配置健康支持性居住设施。

  针对存量更新,《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城镇危旧房采取拆除翻建方式实施改造提升,推进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