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近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建住宅工程“业主预看房”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6年5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新建住宅工程“业主预看房”制度。 根据《通知》,“预看房”制度是指新建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后质量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查看房屋工程质量,并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整改,以提高新建住宅工程品质的一项制度。参加“预看房”的业主应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且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的购房者。《通知》明确,清远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商品住宅及拆迁安置住宅工程,均应实施“业主预看房”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在2026年5月30日之后申请或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住宅工程,必须在竣工验收前完成“业主预看房”工作,并将相关整改闭合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申请的必要依据。5月30日前已实施预看房的项目,按原方案继续执行并完善闭环整改;尚未实施但计划在5月30日后验收的,须立即按《通知》要求制定方案并落实。 《通知》聚焦“堵漏裂臭”整治,明确重点查看内容。结合“堵漏裂臭”专项整治行动,建设单位须重点组织业主查看以下涉及渗漏、堵塞、开裂、串味等部位。其中,渗漏防治方面,重点查验屋面、外墙、门窗框边、厨卫间、阳台的防渗漏情况;排水防堵方面,重点查验给排水管道通畅性、地漏安装及地面找坡排水情况;开裂检查方面,重点查验墙面、顶棚、地面的结构裂缝及观感裂缝情况;烟道防臭方面,重点查验烟道、通风道排烟效果及防串味措施安装质量。 在实施程序方面,《通知》提出建设单位应在活动开始前7天向属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备《业主预看房活动方案》,并提前一周通知全数已购房业主,告知查看时段、携带资料及安全事项,留存通知凭据。业主进场前应进行登记,建设单位须安排专人陪同查看,客观、完整地记录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属质量问题的必须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将“预看房”到位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在申请竣工验收时,作为必备材料一并提交属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未提交或整改未闭合的,暂缓受理竣工验收。 此外,《通知》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措施。各县(市、区)住建局及质监机构要将“预看房”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在竣工验收监督时,应对照《处置情况记录表》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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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出台楼市新政,自5月30日起——
全面推行新建住宅工程“业主预看房”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5月12日
版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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