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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提出10月底前——

实现建设工程联合验收“一窗受理”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5月15日        版次:01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推动新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高效办理。

  《实施意见》明确,2026年10月底前,实现建设工程联合验收“一窗受理”“联合勘验”“一网通办”。2027年6月底前,推动实现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数据跨部门、跨层级高效共享与实时回流,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智慧监管、无感监管。

  《实施意见》提出五大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一窗受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建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专区,开展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申请等工作。同时,明确申请条件和提交材料清单,以及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为企业办事提供精准服务。

  二是实施联合勘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开展联合勘验,汇总有关部门的专项验收意见后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未通过专项验收的,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后应申请专项验收现场复验,复验合格的即通过联合验收。

  三是探索分批验收。在“保安全、早投产”的前提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对纳入重点投资项目清单并急需投产使用的建设项目开展分批验收。验收范围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中载明的可满足工程整体安全和独立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涉及人防工程的,应同时具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四是推进数据共享。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联合验收申请表、限期整改通知单、联合验收结果通知书、分批验收结论单等电子文件标准;进一步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强化工程审批系统数据共享回流。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纳入联合验收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探索开展智慧监管、无感监管。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健全评估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建立健全全过程、可量化的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机制,适时对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情况、企业群众的实际体验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