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宇婷报道: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出台《顺德区国有建设用地上存量建筑转换临时用途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适用范围、改造方式、土地收益、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操作路径,以高效盘活低效、闲置的存量建筑资源,释放城市存量空间新价值。 《指引》适用于顺德区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所有存量合法建筑,在符合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除商品住宅外,厂房、仓储、商业商铺、公共服务、市政交通等各类物业均纳入了盘活正面清单,允许临时转换为其他用途使用,单次转换期限为5年,最长可转换15年,有效解决资源闲置浪费问题。 《指引》不硬性要求整体改造,而是支持按套、按层、按栋、按整宗地灵活划定改造范围,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需求选择盘活单元。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消防审核要求,用于工业生产的厂房不能部分转换为商业等民用建筑用途。 为降低企业盘活成本,顺德区制定了差异化的土地年收益计费政策,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盘活存量建筑的成本压力。其中,出让性质建筑按照用途转换前后土地价差的70%缴纳土地年收益;划拨性质建筑按照转换后地价的4.9折缴纳土地年收益。对于符合国家过渡期支持政策的相关产业和行业,用于养老、医疗、文创、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的,5年过渡期内免缴土地年收益;转换后地价降低的项目,同样免缴土地年收益。 《指引》坚持放管结合,建立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通过签订监管协议、土地收益合同等方式,明确建筑使用规范、年限及相关权责,由区镇多部门联动监管。《指引》也明确,企业自身原因提前退出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引导市场主体“先想后做、想好再做”,理性规划、合规运营。 新政落地后,顺德区已有19个项目提出转换临时用途意愿。其中,勒流泰昌工业园等首批试点项目已进入区级联审阶段,大良云高领地、容桂荣华里等项目正在筹备申报,全区存量盘活工作稳步开展。
-
即时新闻
佛山顺德出台国有建设用地上存量建筑转换临时用途指引
临时转换用途最长期限15年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6年08月18日
版次:18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