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面使用;
2.不损害人民币形象、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不使公众误认为是人民币;
4.保证人民币图样中人物头像、国徽的原有比例,不变形、失真、破坏或者被替换;
5.使用人民币图样,须在图样中部明显位置标注清晰可辨的“图样”字样。“图样”字样的长度、宽度分别不低于图样长度、宽度的三分之一;
6.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商品时,不得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货币单位。
《办法》同时提出,使用人民币图样,有几种情形不需要标注“图样”字样:
1.使用人民币硬币图样;
2.使用人民币纸币图样单面面积小于原大小的50%;
3.在有形载体上使用各边长放大和缩小比例超过原边长50%的人民币纸币图样;
4.在数字载体上使用分辨率小于28像素/厘米(72dpi)的人民币纸币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