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按4.60元/立方米执行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7月17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挂出了《关于2023年第二次启动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动态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从2023年7月20日起,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最高限价继续按4.60元/立方米执行,下浮不限。
非居民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周期为6个月,从7月20日起顺延实施时长6个月。1月20日,广州市发改委发布了《2023年第一次启动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动态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最高限价为4.60元/立方米,下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