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邪门歪道赚钱 破“财”而获“裁” 2023年07月22日  

■陈凤翔/绘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偏偏有人为了挣钱走歪门邪道。对于这种行为,法律自然不能答应。以下三个案例,大家要引以为戒。

  教唆犯罪

  ●教唆未成年人抢劫摩托车

  ●无业成年人判刑并处罚金

  成年人刘某与阿刚(另案处理)均无固定工作,在社会上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有一天,两人“心生一计”:如果找人抢劫摩托车,他们再以低价收购后高价卖出,不就能赚大钱了吗?

  生财之道倒是有了,问题是该找谁去实施抢劫呢?很快,他们就在阿刚的熟人、初中生阿明等未成年人身上打起了主意。

  2022年1月12日,在找到目标车辆后,刘某和阿刚按计划把阿明约到某饮品店,随后教唆阿明去抢劫一名男子的摩托车,并承诺收购该车辆。

  当晚,阿明按约定前往某路段,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抢走了被害人的一辆摩托车,随后逃离现场,并将抢来的车辆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刘某。

  2022年1月13日、14日,刘某、阿明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警方还缴获了赃物摩托车,并返还给被害人。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结果:被告人刘某教唆未成年人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阿明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阿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法治意识薄弱,抵制诱惑、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强,容易受到身边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走上错误道路。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正是看中了青少年身上这一特点,通过引诱等方式“怂恿”阿明等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官提醒,广大未成年人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明辨是非,敬畏法律,多交品行端正的益友,莫让恶习染青春,勿使贪欲毁年华。同时,家长、学校和社会机构也要做好监督引导,共同关注呵护孩子,防微杜渐,避免孩子误入歧途。(杨喜茵)

  非法倾倒

  ●不看资质委托他人处理危险废物

  ●“上下游”同时获罪还要一起赔偿

  周某有一批危险废物堆放在其租赁的铁皮房内等待处理。

  经熟人介绍,周某认识了宋某。在未查验宋某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周某将上述危险废物以每吨2000元的价格委托给宋某进行处置。

  宋某转而联系到林某(另案处理),宋某在明知林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每吨600元的价格将上述危险废物委托给其处置。同日,林某将上述危险废物运至某高速立交桥底处倾倒。经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上述非法倾倒的物品属于危险废物,倾倒数量约10.56吨。

  另外,某公司因生产产生部分危险废物需要及时处置,该公司负责人找到宋某,以22000元的价格委托其处置。宋某遂又联系林某,在明知其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以8200元的价格将上述危险废物委托给其处置。

  林某将上述危险废物运至某河堤处非法倾倒,在倾倒的过程中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报警,林某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上述非法倾倒的物品属于危险废物,倾倒数量约9.51吨。

  林某被抓后,周某和宋某见事情败露,迫于压力,先后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鉴定,林某两次倾倒的危险废物中包括油漆桶、油漆渣和含油漆抹布,含多种石油提炼有机物、重金属,一旦污染了土壤,就会影响土壤的通气、水分交换,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严重者会坏死。

  检察机关以污染环境罪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人周某、宋某,同时提起环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人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周某、宋某犯污染环境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周某、宋某两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与检察机关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宋某、周某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费人民币100320元,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人民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予以公告并出具调解书。

  法官说法:本案中,周某是危险废物的生产者、提供者,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未检查宋某是否具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节省处置费用将危险废物低价委托给宋某处置;而宋某为赚取不当利润,又将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林某处置,最终共同造成危险废物被非法倾倒。

  对于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二人均要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周某和宋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严重污染环境,致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需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生态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人类的未来均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了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的惩处力度。经济发展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都应以保护环境为己任,切莫触碰生态红线。(高京)

  “黑吃黑”

  ●12人一起抢劫走私冷冻肉

  ●被告全被判刑,赃款上缴国库

  雷某杰、萧某洪等人为了挣点快钱,决定铤而走险。

  2021年8月30日凌晨,雷某杰、萧某洪等12人经过密谋,决定拦路抢劫来源不明的冻肉。为此,12人分别驾驶、乘坐4辆小轿车,尾随司机鲍某某驾驶的一辆厢式货车。

  当货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某一路段时,多人采取拦截逼停、言语威胁等方式,劫取上述货车内的冻肉。

  得手之后,这一团伙将冻肉转移至其他城市,并成功销赃,所得人民币48.8万元。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结果:判决被告人雷某杰、萧某洪等12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处罚金三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缴获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缴获的赃款上缴国库。

  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被告人结伙利用走私冻肉团伙不敢报警的心态,在高速路上拦截运输走私冻品的货车,进行抢劫后予以销赃流入市场,不仅触犯刑事法律,还对国内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不利影响。

  正常进口的肉制品不仅需要缴纳关税,还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而走私冻肉由于原产地难以溯源,未经法定的检验检疫和除害处理,且在走私入境的运输过程中因冷藏条件不稳定,极易被病菌污染而导致腐败变质,可能引起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的传播,危害国内养殖产业,还有可能含有致病微生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危及人体健康。

  此外,抢劫走私冻肉的行为往往发生在晚上或凌晨,多发于高速公路上,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必须严厉打击走私冻肉行为及相关犯罪。

  法官提醒,不要因贪图小利参与走私活动。餐饮业商家在日常经营中要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守法致富,不买、不卖、不用走私冻肉,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广大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在购买冻肉时,要仔细核对识别,谨防购买走私冻肉。(杨喜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