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力融资租赁 将培育百亿千亿级企业集群 2023年10月20日  

  “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15条”发布

  10月19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提出15条举措,旨在进一步拓宽制造业企业融资渠道、丰富产融结合形式,推动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其中,特别强调了横琴、前海、南沙三地在未来融资租赁行业的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将从六个方面发力,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统筹区域布局,发挥集聚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地方财税出台贴息或风险补偿等政策;强化产融结合,主动服务重点产业;完善支持措施,优化经营环境;加强组织保障,强化人才培养;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有效防范风险。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省融资租赁行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租赁资产规模不断提升。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金融租赁公司和正常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余额达8259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超百亿元租赁资产规模的租赁企业有13家,超千亿元的有1家。整个粤港澳大湾区,资金供给总量比肩纽约、东京等全球金融中心,2022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43.7万亿元和32.7万亿元。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横琴、前海、南沙三个重大平台建设的政策优势,建设融资租赁集聚区。支持横琴、前海、南沙利用各自优势,实施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与港澳合作发展融资租赁,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租赁资产交易和跨境租赁业务创新。

  截至目前,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凭借自贸试验区优势发展融资租赁已初具规模,其中南沙区的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余额占全省融资租赁公司业务余额的50%左右。据了解,南沙目前已累计聚集了全国20%、全市80%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金总额超5000亿元,累计业务合同额近6000亿元,吸引了全国各大省、市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在南沙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其中,飞机船舶租赁业务成为特色亮点。南沙已经注册超100家SPV公司,累计交付超250架飞机,合同金额超150亿美元;累计开展95艘船舶租赁,合同金额超50亿元。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支持粤港澳三地租赁企业依法合规跨境互设专业子公司及项目公司(SPV),鼓励租赁企业依法合规在港澳以发债、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大力引入国内外头部租赁企业在湾区设立大湾区总部,做深做精粤港澳大湾区市场。

  未来,要以横琴、前海、南沙为集聚地,打造立足湾区、联动港澳、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融资租赁业发展高地,到2027年,全省要培育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百亿元级乃至千亿元级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集群,租赁资产规模要达到1.5万亿元以上,比2022年翻一番。

  ■新快报记者 刘艳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