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林广豪报道 在2024保险“开门红”全面打响之际,记者从业内获悉,原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日前向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加强销售渠道、人员和行为管理。
监管频频淡化“开门红”
所谓“开门红”,通常指每年的10月到次年的一季度末,保险公司通过新产品、较宽松的核保政策、集中的营销活动等促进销售。有券商分析师指出,2018年-2022年,行业1月原保险保费占比达24.2%,上市险企一季度新单保费占比均超全年的三分之一。
《通知》要求,险企以优化负债质量、提升发展可持续性为目标,科学制定公司年度预算,防止激进发展、大进大出。
新快报记者留意到,2024保险“开门红”启动时间整体有所提前。业内盛传,受人身险产品8月起预定利率调降的影响,有公司已完成全年的业绩目标。9月以来,中国人寿、平安人寿等保险公司发布新的保险产品,全国多地召开“开门红”启动会。一位外资险企的保险代理人向记者透露,其公司将于11月开始“开门红”。
万能险和分红险,被业内视为2024保险“开门红”的主推产品。《通知》要求,险企从保险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出发,公平合理设计保险产品,努力回归保障本源,不断优化产品供给。应当保持万能保险实际结算利率以及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政策的科学性、连贯性和一致性。
上述代理人提醒,万能险实际结算利率受投资收益等多方面影响,有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在产品销售期间将利率调高。
防止出现承保空档
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通知》明确严禁销售误导、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不得采取大幅提前收取保费并指定第二年保单生效日的方式进行承保,不得将客户实质为保费的资金存放于其他投资理财类账户,防止出现承保空档,引发合同纠纷,滋生经营风险。
有业内人士表示,“开门红”产品一般指定保单生效日为次年的1月1日,消费者今年缴纳的费用是预收保费。若在保单生效前出险,消费者可能无法获赔。
记者了解到,为助力“开门红”保费预收,有大型险企曾推出预期年化收益率4.25%的金融增值服务。以首期保费为认购金额,消费者开通服务后计息,到期兑付资金直接缴纳保费,剩余则返还。值得注意的是,该产品不支持提前赎回。
国联证券非银团队指出,《通知》在当前时点颁布或将对此次“开门红”预收动作产生直接的影响。长远来看,《通知》中的内容均有利于消除行业过往发展中存在的销售误导、截留挪用保费资金带来的潜在风险、业务数据不真实等现象,利于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