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广州交警在东风路梅东路口(北侧)设置电动自行车限行拍摄点并对在限行区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
新快报讯 记者王敌报道 广州的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已经结束了宣传劝导期,从1月2日开始,广州交警部门就已经对违反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驾驶人予以相关处罚。
自去年12月15日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以来,广州市对电动自行车的限行就进入了正式管理阶段。为了让市民充分了解这项新规,广州交警在东风路、黄埔大道、天河东路等路段设置了133个劝导点,同时在东风东路、黄埔大道、天河东路等路段设置了113个交通标志,以有效指引相关路段骑行者。《通告》实施的前半个月为劝导期,交警只对违规骑行的驾驶人进行劝诫教导。对于劝导期的效果,市民陈先生表示明显感觉东风路的交通状况好了许多,“和之前相比,东风路的电动自行车明显见少,有效改善了东风路的拥堵,早晚高峰的交通顺畅了许多。”
由于劝导期在1月1日晚结束,从1月2日起,广州交警便正式在限行路段开罚。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昨天上午9时许,在东风路(工作日白天全线禁行电动自行车)沿线,仍有电动自行车在东风路行驶,其中大部分是快递、外卖员。和劝导期不同,昨天被交警拦下的驾驶人,除了例行的劝诫教导之外,交警还要进行人脸识别然后登记在案。据悉,被处罚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需要在15天内通过交管网站(https://gd.122.gov.cn/)或手机客户端(交管12123)缴纳罚款,逾期不交将会处以每日3%的滞纳金。
由于交警现场执勤,东风路的很多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在看到交警都选择转弯绕行,个别被拦下的骑行者则表示他的家或者工作单位就在东风路,无法绕行,因此虽然在整体上基本认可目前的限行新规,但也认为限行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和修改。
据广州交警透露,1月2日上午,广州交警在通行管理路段内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禁行780宗,违规通行桥梁、隧道127宗。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大队卢警官说:“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我们将采取现场执法和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反通行规定、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