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2024年01月26日  麦婉诗

  技能竞赛纳入年度计划,实施表扬、奖励和补助制度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穗人社宣报道 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职责分工、分类管理、组织实施、技术保障、集训基地、表扬奖补、经费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实施。

  根据《管理办法》,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国家和省级竞赛、市级竞赛等两个类别。其中,市级竞赛分为市级一类竞赛和市级二类竞赛。

  为加大激励力度,《管理办法》规定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表扬、奖励和补助制度。当中提出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广州市选手和对应的技术指导专家组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金牌选手按相关规定,优先推荐参评“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广东省三八红旗手”以及有关市级荣誉称号等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由相关部门核准后颁发相应证书和奖章;对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以上为竞赛标准,纳入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竞赛项目,对符合规定标准的获奖选手可在经核准后授予“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对成为世赛项目市、省、国家级的基地,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对广州市选手参加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的选手输出单位给予适当的参赛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