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 广州开展13次“猎诈”行动 2024年04月13日  

■警方抓获嫌疑人,缴获一批作案工具。通讯员供图

  警情数、案件数同比实现“双下降”

  新快报讯 记者林钢威 实习生董宣辰 通讯员刘金华 郭琴 张毅涛报道 4月12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2024年第一季度,广州警方紧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态势,始终保持对突出犯罪类型的高频次密集打击和高质量深度打击,连续组织开展13次“猎诈”系列专项行动,掀起打击涉诈违法犯罪第一波高潮,依法刑事拘留涉诈嫌疑人3600余名,同比上升77.1%;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同比上升55.5%,警情数、案件数同比实现“双下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自3月1日以来,广州警方专门发起针对涉银行卡、电话卡(“两卡”)黑灰产业犯罪链条专项打击行动,共打击处理“卡头”“卡贩”“卡商”“开卡人”和“跑分”洗钱等嫌疑人1100余名,缴获作案电话卡、银行卡、手机和电脑等一大批。

  3月12日至3月15日,针对全省机票退改签类诈骗案件开展“猎诈5号”专项打击收网行动,抓获嫌疑人130余名,打掉涉诈团伙11个,核破案件90余宗。

  3月14日至3月26日,针对虚假演唱会门票诈骗高发类案件开展“猎诈9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抓获引流端、资金端、信息端等环节嫌疑人120余名,核破本地案件200余宗。

  典型案例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拘!

  今年1月份,花都区郑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个招工兼职广告,于是扫码添加微信并了解情况。随后,郑某按照对方要求,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约定地点,将手机和银行卡给了对方,并配合对方,用自己多个银行账户取现45000元。近日,广州警方将郑某抓获,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其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