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2024年08月16日  

  新快报讯 记者陈慕媛 通讯员冯建奎报道 记者8月15日获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先行先试,明确各试点县(市、区)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修复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协议签订工作。

  根据工作目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坚持“谁修复,谁受益”原则,开展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通过矿山生态修复协议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协议同步签订等方式,推动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打包项目,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