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强化持牌经营 监管打击无资质“挂靠” 2024年08月23日  

  新快报讯 记者林广豪报道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提示函》(下称《提示函》),明确严厉打击机构和人员无资质“挂靠”行为。

  《提示函》提到,近期有互联网自媒体通过业务资质及人员执业登记“挂靠”违规宣传、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对保险消费者造成困惑和误导。同时,监管部门发现,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个人代理人通过互联网违规宣传、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提示函》明确,非保险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引流、商业宣传推广等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服务,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互联网保险产品销售、咨询、保费试算、报价比价等商业行为。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自媒体等开展互联网保险产品营销宣传,应获得所在机构授权,并在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及个人姓名、执业证编号等信息。

  此外,未获业务许可等资质条件的机构或人员,不得通过“挂靠”保险机构或在该类机构进行执业登记,违规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

  作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互联网保险近年发展较快。有研究表明,2022年中国互联网保险原保费收入规模达到4782.5亿元,同比增长26.6%。2022年互联网保险渗透率达到10.2%。

  在发展的过程中,互联网保险的乱象频出,例如,“1元保”“免费领取”等诱导销售给消费者造成付出极少金额获得保险优惠错觉。

  记者注意到,近期有多家保险经纪公司因互联网保险业务违规被罚。例如今年5月,安润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合计61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互联网保险销售以“优惠”“中奖”等不实信息欺骗投保人;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引诱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等。

  自原银保监会2020年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来,对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范正逐步完善。《提示函》提到,保险机构应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对互联网保险产品销售行为全流程负责,坚决杜绝销售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