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出台《实施方案》, 从放权、激励、保障三方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新快报讯 记者陈慕媛报道 10月18日,广东省举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2023年,广东区域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实现“七连冠”。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4802.6亿元,总量保持全国第一,投入强度提高到3.54%。全省近400家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收入133.96亿元,近五年累计增幅达64%。
“成果转化是全过程创新链的重要一环,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了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只有转化了才能成为新质生产力。”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月琴介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国内首个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两办”名义出台的聚焦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的政策文件。《实施方案》提出4项改革任务、8条重点改革举措,主题词是6个字:放权、激励和保障。在放权方面,比如,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可以自主开展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对转化的成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时不再包括职务科技成果等。
在激励层面,《实施方案》提出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先转化后奖励”和“先赋权后转化”并行实施;要求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或转化收益,奖励成果完成人的比例应不低于70%,这一比例此前为不低于60%。同时,鼓励实施单位探索给予成果完成人全部净收入、股权或所有权。对于赋予长期使用权的,在使用期限内,允许成果完成人将成果使用权对外二次许可实施。改革进一步加大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助力解决“不想转”问题。
《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保障工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和法律专家队伍,提供法律支持和案例指导,准确区分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罪与非罪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