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债券业务遭重罚 年内IPO全撤回 2024年10月23日  涂波

  新快报讯 记者涂波报道 10月21日,中原证券公告称,因非市场化发债等多项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暂停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公司总经理李昭欣及原副总经理花金钟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公告显示,中原证券的违规包括,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事项且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原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到位等。由此,证监会对中原证券采取暂停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处罚,期限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

  除此之外,据河南证监局此前披露,中原证券因在薪酬管理方面存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及信息报送存在不足等问题被要求责令改正。此外,河南证监局还对7位证券从业人员开具罚单。

  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保荐机构实行“申报即担责”原则,中原证券IPO承销保荐业务收入近年来大幅下降。2021年的IPO承销保荐收入高达5.28亿元,2023年降至0.3亿元(为联合承销项目)。今年以来,中原证券连续撤回5家IPO项目,撤否率为100%。其中,部分项目被质疑“带病闯关”,如中原证券保荐的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主动撤回IPO项目后,中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亦收到了监管函,原因是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存在未对公司长期预付款进行全面核查验证等违规行为。

  二级市场上,截至10月22日收盘,中原证券收报4.41元/股,总市值20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