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慧仪与广州良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徐慧仪已将其享有的对下列债权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的主债权、从权利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全部转让给广州良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良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新的债权(权益)人,享有原债权人徐慧仪对下列债权享有的全部权益。
现徐慧仪和广州良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清单所列的债务人、担保人等)下列债权转让的情况,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义务人立即直接向广州良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下列债权的还本付息义务、担保义务及其他相关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分立、合并、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徐慧仪
广州良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7日
注:
1、本公告债权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1月14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债务人与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
它应付款按相关合同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
2、债权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3、若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遗漏或错误的,以债权资料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并不表示转让方或受让方对相关主体的义务
和责任的免除,相关主体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及责任。
4、如债务人、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州良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刘生,联系电话13632371819)。
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务人
名称
本金余额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其他
债务人名称
担保合同/其他债务合同编号1广州市芳村区东漖镇工业总公司4,800,000.00(粤穗城)农银借字(2001)第1133号广州东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粤穗城)农银保字(2001)第1133号2广州东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50,252.00(粤穗城)农银借字(2001)第1136号、(粤穗城)农银借字(2001)第1140号、98年借字第005号广州市芳村区东漖镇工业总公司98年借字第005号3广东省建设发展装饰工程公司2,140,000.0097年借字第247号、98年农贷字第076号广东省建设发展总公司、广州市粤良经贸有限公司(广州市粤良实业有限公司)97年保字第247号,98年农贷字第076号4广州市芳村区财信经济发展公司15,182,000.0095年芳营字第14号 、1995年芳联字第022号 、95年芳营字第30号、96年芳营字第04号、1996年芳联字第007号 、1996年芳联字第009号 、96年联字第23号、96年联字第25号广州市芳村区银龙经济实业公司95年芳营字第14号,1995年芳联字第22号,95年芳营字第30号,96年芳营字第04号,1996年芳联字第007号,1996年芳联字第009号,96年联字第23号,96年联字第25号5广州市中元有限公司1,971,200.0096年字第7250383号,96年字第7250390号广州标达餐料公司、广州市西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房仲明、房钰珊、康斯海96年字第7250383号抵押合同、96年字第7250383号保证合同、96年字第7250390号保证合同、96年字第7250390号抵押合同、为96年字第7250383号,96年字第7250390号签订的本金为200万元的保证延期合同、(1998)越法经初字第1135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确定的保证责任、(1998)越法经初字第113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确定的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