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庄嘉宝报道 11月18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决定自2022年11月18日14时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其中包括瑞宝街道瑞宝北街26号11-13栋、凤阳街道翠怡二街14号、江海街道金穗雅苑B10栋以及南石头街道翠城花园23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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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部分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来源:新快报
2022年11月19日
版次:A05
作者:庄嘉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