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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德州扒鸡连发51问

来源:新快报     2023年02月14日        版次:A11    作者:刘艳爽

  公司前5大客户有3家为公司前员工控制的企业,盈利前景引关注

  新快报讯 记者刘艳爽报道 近日,递交招股书近半年后的德州扒鸡等来了证监会的反馈。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连发51问,涉及公司商标、前员工控制加盟商、广告宣传等多个方面。

  德州扒鸡是成立于2010年的家族企业。按其招股书上的说法,扒鸡集团原主营业务为扒鸡等卤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酒店餐饮等业务。扒鸡集团、崔贵海、焦林杰等110名股东发起设立扒鸡股份,专业从事扒鸡等卤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扒鸡集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山东德州扒鸡总公司改制而来。

  当时,扒鸡集团持有德州扒鸡51%的股份,此后经过15次股权转让,扒鸡集团逐步从德州扒鸡的股权结构中退出。目前,崔贵海、崔宸(崔贵海之子)、陈晓静(崔贵海之妻)一家三口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60.06%的表决权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证监会发出的反馈意见中要求德州扒鸡进一步解释扒鸡集团当时改制的背景及原因,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说明扒鸡集团退出后的主要经营情况,是否使用发行人商号或者商标,与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同或者相似业务,重合客户或者供应商,以及潜在同业竞争。

  记者在企查查公开信息中注意到,目前扒鸡集团的大股东为德州扒鸡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9.77%,而该公司背后仍为崔贵海父子控制。此外,德州扒鸡曾多次与其他企业发生侵害商标纠纷,企查查显示的10起商标纠纷中,争议点多为“德州扒鸡”作为地方约定俗成通用名,是否应该为德州扒鸡一家公司所有。

  由于德州扒鸡注册商标的时间较早,上述商标纠纷案中皆以德州扒鸡胜诉告终。但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仍要求德州扒鸡结合市场上有关“德州扒鸡”相关商号、商标的使用、推广情况及消费者的认知,分析并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商号、商标的情形等情况。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德州扒鸡营业收入从6.87亿元升至7.2亿元,同期净利润从1.22亿元降至1.2亿元。其中,主产品扒鸡类贡献近七成营收。但该公司主产品扒鸡类销量从2019年的8140.08吨降至2021年的7599.73吨,价格从56.32元/千克升至62.92元/千克,也就是说,公司业绩平稳更多靠“涨价”维持。

  德州扒鸡起初是靠火车走红,据其招股书显示,2019年,山东高速和中国铁路分别是其第一和第二大客户,贡献千万级采购。但自疫情开始后,两大客户便再未登上客户榜单前五。2021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分别为,德州沐特、山东重工、北京凤冠、北京山桐、济南凤都。

  值得注意的是,德州沐特、北京凤冠、济南凤都均为德州扒鸡前员工控制的经销商,三者贡献的采购额为3709.6万元。对此,证监会要求德州扒鸡说明前员工控制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允许前员工控制经销商加盟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以及前员工控制经销商的销售收入、毛利及占比,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与发行人其他经销商、直营店是否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