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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竖着电梯井 行走不方便但“合规” 点解?(1)

来源:新快报     2024年07月23日        版次:A04    作者:罗琼 林钢威 陈慕媛 郭思杰

     在天河区信诚北街,电梯加装到人行通道上。

     ■越秀区黄华路六号之四,电梯离行道树的距离约为1.2米。目前,黄华路六号之四的盲道已经改道。

  广州多处老楼占用人行通道加装电梯,影响市民正常通行; 

  记者走访发现这些装梯工程手续均完备

  旧楼加装电梯是回应民生关切的好事情,但如果电梯加装处占用了人行通道,造成市民出行不便,那又该如何解决?

  近日,有市民向新快报反映,广州市有一些临街老楼占用人行通道加装电梯,影响市民正常出行。随后,新快报记者陆续走访了越秀、荔湾、天河等区的12处电梯加装工程现场,发现这些电梯不仅坐落在人行通道上,部分电梯还占用盲道,甚至是影响了行道树的正常生长空间。对此,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自局”)回应称,记者所走访的12处工程均依法依规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那么,上述临街老楼所加装的电梯,到底是如何通过层层合规审查,安装在人行通道上的?其中折射出了什么深层次的问题?带着这些思考,新快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一条人行道变成里外两条路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竟加装到人行通道上了!”今年5月初,市民张先生向新快报反映称,他在经过越秀区黄华路时,发现该路段的人行通道上有多座电梯,让本就不宽敞的通道变得更加狭窄,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近日,新快报记者走访黄华路,发现加装电梯的楼房均为沿街的旧楼,约有9层高,坐落在人行通道上的电梯多达5座,占用了人行通道近一半的空间。其中,黄华路六号之四和黄华路四号之三、四、五这4座电梯已经加装完毕并投入使用,黄华路六号之二的电梯正在施工中。

  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在人行通道上装电梯,这种现象在广州并不少见。当天,记者在荔湾区信义路198号发现了同样的加装现象,该电梯将人行通道隔开成里侧的电梯出入通道和外侧人行通道。经记者测量,从电梯背部围栏到路边围栏处的外侧通道宽度约为1.4米,从电梯出入口斜坡底部到墙壁的里侧通道宽度约为1.2米。记者观察发现,加装电梯后,外侧人行通道能够容纳两个人并排行走,若行人行走时有电动车、自行车通过,行人只能侧身站立。由于外侧通道较窄,一些行人也会选择从电梯的里侧通道通过。

  天河区也有同样的现象。近日,新快报记者在天河东路一带同样发现了多座电梯竖立在人行通道上。天河东路197号,信诚北街1号、3号、4号加装的4座电梯沿街而立,信诚北街2号的电梯正在建设中。经测量,1号的电梯与路边的距离最窄,仅1.5米左右。记者观察发现,由于信诚北街居民楼下的商铺经营着建材、五金、矿泉水等生意,经常有三轮车经过,而每次经过,三轮车都会将本就狭窄的通道堵住。放学的学生、路过的市民、行驶的电动车在经过狭窄的人行通道时较为不畅。多位路过的家长向记者表示,这些电梯阻挡了行人视线,也让本就狭窄的人行通道更加拥挤,他们担心孩子在上下学路途中遇到安全问题。

  加装电梯导致盲道部分缺失

  新快报记者走访中还发现,部分电梯加装在人行通道上,甚至占用了盲道。

  在越秀区黄华路六号之四,电梯井底座占用了部分盲道。建设五马路19号也存在此现象。黄华路四号之三、四、五的盲道拐了个弯,给电梯“让道”。

  在天河区,因加装电梯而导致盲道缺失或改道的现象屡见不鲜。在信诚北街3号梯前,一路延伸的盲道“戛然而止”,留下2米左右的缺口。在天河东路197号,加装的电梯使得盲道“变道”,绕过电梯半圈后才回到正常轨道。对此,市民林女士说:“对于视障人士而言,拦路的电梯与消失的盲道,或许会成为他们出行路上逃不过的障碍,极大地增添了视障人士的出行难度。”

  此外,在本就不宽敞的人行通道上加装电梯,还面临着行道树的去留问题。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在黄华路,人行通道近马路一侧种有行道树,部分加装的电梯距离行道树过近,不便于行人通行。以黄华路六号之四为例,电梯和行道树之间的人行通道宽度仅有1.2米。而在旁边的黄华路六号之二,便没有这种麻烦。据该电梯施工现场贴出的《广州市绿化施工告示》显示,经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审批,因扩建电梯间及连廊工程建设需要,迁移该项目位于此处实施范围内细叶榕1株。

  追问

  占用人行道装电梯

  是如何通过合规审查的?

  新快报记者走访形成三大疑问,规划部门给出详细回应

  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这些占用了人行通道所加装的电梯,方便了楼上居民上上下下出行,却对来来往往的市民通行造成了不便。对此,市规自局回应称,这些电梯的业主均依法依规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据记者了解,要取得许可证,先要满足相关规定。而规定之一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规定,增设电梯“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路空间,不得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这些占用了人行通道所加装的电梯,与这一规定似乎不符。

  那么,这些临街老楼所加装的电梯,是如何通过层层合规审查,安装在人行通道上的?

  疑问 1

  市民深感通行不顺

  为何说电梯占道符合技术规定?

  市规自局及其天河区、越秀区、荔湾区分局的回复显示,新快报记者走访的12宗工程均满足“剩余的通道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的要求,未对市民的正常出行造成太大影响。市规自局表示,根据2021年5月24日印发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该局在审批占用现状通道加装电梯问题时,参照技术导则条文说明中第3.7.5条规定“电梯井若需占用仅供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的现状通道,应确保剩余的通道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规划部门给加装电梯建设工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需要满足此规定。

  关于这一点,各区分局工作人员指出,这12宗案例均符合此规定。如荔湾区信义路198号的案例,申请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已按照道路主管部门意见预留了宽1.5米以上的人行通道。“通过在小区业主共有用地上改造的方式,保证了原有人行通道的通行能力。”荔湾区分局工作人员解释道,该小区业主承诺将里侧的电梯通道作为公共的人行通道,现在并没有把这一块封起来使用。电梯外侧、里侧通道加起来也不止3米,对行人通行来说没有太大影响。

  越秀区、天河区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越秀区黄华路四号之三、四、五号,六号之四号的电梯建成后,剩余人行通道均大于1.5米;天河东路197号电梯井首层东侧剩余人行通道约4.53米,信诚北街1、2、3、4号电梯井首层剩余人行通道宽度分别为1.72米、3.18米、1.87米和2.3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