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7月26日发布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法律适用、程序规定、政策把握、追赃挽损等内容。 针对难以查证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中每名成员具体对应犯罪数额的难题,意见要求,应当综合考虑其在犯罪集团、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参与时间、与犯罪事实的关联度,以及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准确认定其罪责。 意见强调全面加强追赃挽损,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全面调查、审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集团、犯罪团伙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及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账户资金、房产、车辆、贵金属等涉案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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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跨境电诈 加强追赃挽损
来源:新快报
2024年07月27日
版次: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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