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下发的“互联网财险新规”提高准入门槛,为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打上“补丁”。据不完全统计,已有5家财险公司宣布暂停开展互联网财险新业务。记者注意到,目前仍有险企未发布相关公告。分析认为,新规短期或将增加运营成本和业务复杂性,长期利好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已承保客户不受影响 前海财险8月26日公告,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该公司已暂停开展互联网财险新业务,对于已经承保的客户,将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保障客户权益。近期,华安保险、渤海财险、安华农业保险、都邦保险先后发布通知,有的已停止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新业务,有的自2024年9月1日起全面停售互联网财险。 如此调整,源于金融监管总局8月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等。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应立即停止开展互联网财险新业务。《通知》给予了过渡期,财产保险公司应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推进整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符合各项要求。 除了上述5家险企,富德产险、珠峰保险、安心财险目前也未达经营门槛,三家公司暂未发布相关公告。新快报记者昨日看到,富德产险、珠峰保险的微信小程序里仍展示数款财险产品,但已无法在线投保。 《通知》将带来更高的合规成本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的实施为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打上“补丁”。2021年2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修订实施,当年10月互联网人身险领域迎来配套规范性文件,明确经营条件。彼时,渤海人寿、富德产险等多家险企宣布暂停互联网人身险业务。 记者注意到,前述互联网人身险规范的影响深远。以富德产险为例,自2021年12月31日起暂停开展互联网人身险业务,2022年一季度至2024年一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均为C类,未满足经营条件。 华福证券分析师表示,短期来看《通知》将带来更高的合规成本和市场竞争压力,但同时促使险企的竞争焦点从市场扩展转向服务质量、风险管理和创新能力,推动行业整合,长期来看有助于提升保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新市民的水平,助推行业良性发展。 ■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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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提高准入门槛 5险企暂停开展互联网财险新业务
来源:新快报
2024年08月30日
版次: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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