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偿付能力逼近监管红线 新快报讯 记者林广豪报道 近日,光大永明人寿共计25.01%股权被挂牌转让,两家股东拟出清所持全部股权。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去年扭亏为盈,今年以来偿付能力逼近监管红线,其广东多家分支因违规被罚。 一季度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6% 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计划转让其所持光大永明人寿12.505%股权,转让底价合计约20.1亿元。两个项目的信息披露期为2026年4月30日至6月1日。值得注意的是,光大永明人寿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业内看来,上述两家公司出清光大永明人寿股权的动作或与“退金令”有关。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发文指出,除战略性持有或培育期的参股股权外,国有企业应当退出5年以上未分红、长期亏损、非持续经营的低效无效参股股权,退出与国有企业职责定位严重不符且不具备竞争优势、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的参股投资。2024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明确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官方信息显示,光大永明人寿成立于2002年4月。除上述两家公司外,光大永明人寿还有两位股东,光大集团和加拿大永明人寿分别持股50%、24.99%。 2023年-2025年,光大永明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94.73亿元、188.17亿元、188.5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56亿元、-17.27亿元、1.1亿元。2026年一季度,该公司保险业务收入65.26亿元,同比增长1.6%;净利润4.76亿元,同比增长35.3%。 股东增资计划进程拉长 截至一季度末,光大永明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60.99%、121.98%;分别环比下滑12.76个、6.98个百分点。该公司表示,由于市场利率持续震荡,偿付能力仍面临巨大压力,很可能突破监管底线。 对险企来说,偿付能力薄弱不仅影响业务开展,还会影响公司口碑。据光大永明人寿公告,其于1月30日零时起暂时停止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需具备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等条件,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50%将被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 光大永明人寿在今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提到,目前正在推进股东增资,拟计划二季度增资18.75亿元及以上。最优估计假设下,下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约为72%、134%。然而,上述增资计划原定于今年一季度落地。如今,面临国资央企股东“清仓式”转让,第二季度能否如期推进增资计划,仍有待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一季度光大永明人寿多家分支因违规被罚。其广东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责令改正、罚款12万元;其广东分公司天河营销服务部因销售人员依法合规教育不到位等被警告、罚款1万元;其宁波分公司因产品说明会数据资料不真实等被罚款36万元。
-
即时新闻
两家股东拟“清仓”退出 光大永明人寿增资遇变数
来源:新快报
2026年05月14日
版次:A12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