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议事厅117
文/薛江华 周艳春
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7日落下帷幕,会议围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环境”开展了专题议政。省政协在此之前组成专题调研组,于4月至6月先后赴北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及香港、澳门等地实地调研和听取意见,并对惠州、东莞、江门、肇庆市开展书面调研。调研组指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一批重要知识产权指标领先,但还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尚不尽如人意、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不高、大湾区知识产权共商共建共享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如何解题?调研组提出了建立健全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合作体系、构建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服务链等建议。
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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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建议,广东首先要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优化大湾区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环境奠定体制机制优势。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对于广州、深圳、珠海等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以及维权需求较大的市,借鉴有关地区的做法,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运行机构,并赋予其全面推进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相关职能,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的统一管理,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
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联动机制和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建议在省级层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衔接机制,自上而下推动司法、行政执法联动,形成保护合力。建立诉前调解联动、司法裁判咨询、专家咨询员审查、维权救助、维权奖励等机制,并明确框架,细化措施。整合现有分散、独立的诉调对接平台,充分吸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多方主体参与,建立一套“党委领导、行政主导、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统筹协调”的知识产权多元纠纷化解平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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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湾区联动执法新机制
调研组表示,大湾区是我国知识产权产出最为密集的地区,且知识型产业经济发展迅猛,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鉴于粤港澳三地法律体制不同等情况,建议广东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及国家相关行政、司法机构提出申请,构建大湾区内以及大湾区与其他地区联动执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实现立案互认、证据互认、合作联动,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进行探索性试验;建立大湾区统一的专利、商标申请中心,加快专利及商标确权和互认;借鉴欧盟做法,探索建立大湾区跨境海关同盟,并扩大海关同盟的保护适用范围,加强三地海关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的合作,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执法力度。
调研组还建议搭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与维权援助工作机制。设立大湾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中心和海外维权互助金,与大湾区其他城市分中心形成系统化、网络化、智慧化的海外维权与援助高速通道,为企业提供完备、便捷的知识产权信息与法律等服务,护航大湾区企业“走出去”。利用图像识别等技术探索专利侵权异地或网络取证等方式,提升知识产权维权的时效性和精准度。推动建立大湾区著名商标互认机制,探索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制度,强化企业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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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新机制
调研组建议,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推动省“科技创新十二条”等激励转化运用政策落地,进一步简化流程、下放权力,在经费使用、成果权属、国资管理等方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
借鉴西南交通大学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在广东省属高校推广和试验新的知识产权所有、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探索新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模式。尝试在大湾区内的科研院所或大学建立新型科研人员评价体系,使科技成果转化价值在职称考核、人才晋升、学术荣誉评审中得到充分体现,激励科研人员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深度对接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将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运营等融入研发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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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成立专业知识产权担保机构
调研组建议,总结推广近年来广州、佛山、东莞等地的经验,利用广州、深圳等金融服务机构、信用担保机构以及资产评估机构发达等优势,在大湾区内推进知识产权评估、融资以及资产证券化工作。
推动大湾区各城市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及风险补偿资金,引导民间资本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鼓励开发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和新型险种;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探索成立专业知识产权担保机构;举办中国(广东)知识产权投融资对接会;推动设立知识产权银行,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并率先开展试点。
成立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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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建议,建立健全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合作体系,为优化大湾区创新发展环境搭建合作平台。在粤港、粤澳、泛珠三角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协调机制,设立高层次的粤港澳三地政府间知识产权专责委员会,完善三地行政、司法部门常态化协调机制,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协调对接。
推动三地知识产权政府部门签署《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备忘录》,成立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联盟,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研究建立粤港澳跨区域联合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激励粤港澳协同创新。持续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合作,共同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
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 国际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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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建议,依托香港完善成熟的仲裁制度和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国际仲裁中心,完善仲裁规则;依托澳门优秀的葡语法律人才资源,建立大湾区葡语系国家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依托广东省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维权调解中心,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丰富的调解经验,不断完善调解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大湾区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中介服务机构作用,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更多途径。
调研组建议,以深圳和香港已有的知识产权贸易平台为牵头单位,积极联动珠海横琴(横琴七弦琴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及广州等地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统筹大湾区知识产权资源,规范有序建设符合国际知识产权贸易规则的交易平台;以中新知识城为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综合改革试验,推动知识产权制度、金融、协同保护、创造孵化等领域的创新;依托粤港澳优势资源,由三地知识产权部门共同承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将大湾区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国际贸易通道和枢纽。
视觉中国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