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法院牵手港科大(广州) 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
护航湾区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4年04月26日 张豪、王君

南沙法院驻港科大(广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揭牌成立

  

  文/图 张豪 王君

  

  高校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作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发布实施后,在广州率先落地的重大科创平台之一,香港科技大学(广州)肩负重大使命。而在开展科技创新、培育转化运用知识产权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为迫切。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4月25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沙法院”)与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以下简称“港科大(广州)”]联合举办“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携手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主题活动。

  当天,南沙法院驻港科大(广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揭牌成立,南沙法院发布《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3)》,指导港科大(广州)的学生们完成了一场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模拟庭审,并结合知识产权合同纠纷预防和化解开展普法讲座。据了解,接下来,南沙法院与港科大(广州)将签署《合作备忘录》,开展长期合作。港科大(广州)校长倪明选教授,南沙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颖出席活动并致辞。

  

  全链条 同保护:联动聚合力

  

  据介绍,依托此次揭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及双方商定的《合作备忘录》,南沙法院与港科大(广州)将合作建立科研专家深度参与司法、纠纷联合预防化解、协同创新以及从科研成果培育到成果转化转移的全方位法律保障机制。包括:南沙法院面向港科大(广州)师生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普法宣讲,就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及运用提供法律指引;双方协同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方面的创新研究和实践场景应用;双方合作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跨域保护主题调研;港科大(广州)发挥其在高新技术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南沙法院推荐人选,依法聘任作为法院专家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对口参与涉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相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或调解,充实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专业力量,共建知识产权专家库等。

  “南沙法院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让我们的科技创新更有信心。”港科大(广州)校长倪明选教授表示,南沙法院的专业力量一方面可以保护学校师生的科技创新成果不受侵犯,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指引避免创新过程中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对于学校而言有着巨大的帮助,保护学校在创新方面走得更远。

  协同保护,不止于高校。

  “之前,我们法院审理一宗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协助与配合发挥了重要作用。”南沙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孙皓告诉记者,在该案进入审理阶段前,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被告公司电脑提取了案涉相关资料并委托鉴定,大量证据因此得以完好保存。案件审理过程中,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证申请,对于法院查明事实真相起到较大帮助。

  这样的良好联动正是得益于南沙法院联合南沙海关、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家职能单位共同打造的“1+8”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机制。

  活动当天,南沙法院邀请八家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宗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就工作中协同联动的相关情况展开交流。

  除南沙区内的职能单位外,南沙法院不断向外拓展寻找知识产权保护道路上“志同道合”的伙伴。

  2023年,南沙法院与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院共同签署《关于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开展案件办理、多元解纷、创新示范跨域协作,提升知识产权跨域解纷效能。

  如今,南沙法院再次拓展知识产权保护“朋友圈”,携手高校全力营造保护创新社会氛围,汇聚多方合力让“保护网”更立体。

  

  新业态 强保护:有力且有利

  

  “互联网软件技术的开发运用与数据运算技术深度融合,由此衍生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当天,南沙法院发布的白皮书对近五年来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提到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所带来的新类型纠纷。

  谈及新业态新模式,不得不提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可以说是当今世界最具创新活力的市场领域。

  随着数字经济与数据交易的发展,企业之间因数据收集、处理、利用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日益涌现,如何保护自身的数据财产权益、如何合法使用数据资源,成为市场主体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被告公司未经许可抓取、存储、使用、展示和分析我公司数据,极大扩展了被告公司APP的数据,以便其主营业务的开展,借此形成了竞争优势,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这是一宗涉及某职场社交类APP用户数据抓取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该案的经办法官徐智媛表示,涉及数据权益的案件相对较为新颖,审理难度不算小。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为被告公司未向原告公司发出请求,私自抓取、存储、使用、分析、展示原告公司APP大量数据,必然妨碍原告公司APP正常运行;且被告公司用户通过被告公司APP的内置浏览器可直接登录查看原告公司APP信息,实质替代了原告公司APP的部分功能,破坏了其竞争优势,减少了原告公司的商业机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0万元。

  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水平,直接关系保护创新成果、激发创新活力的效果。

  “我们法院积极和及时回应新质生产力市场化产生的新问题,努力探索为新技术的应用、新业态的发展提供清晰的司法边界。”南沙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颖表示,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南沙法院坚持做到有力且有利,一方面贯彻严格保护司法理念,严厉制裁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力保护权利人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充分考量是否有利于激励创新投入、保护创新行为、促进成果转化,积极培育“创新友好”法治环境。

  

  多渠道 快保护:高效出实效

  

  由于知识产权权利的特殊性和侵权的隐蔽性,知识产权维权往往存在“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为避免知识产权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南沙法院始终秉持裁判能够及时制止侵权的有效保护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和范围。

  在一宗涉及知名黄金品牌的商标权侵害纠纷中,南沙法院发出一份涉珠宝首饰行业的行为保全裁定,责令行为人至案件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停止使用被控侵权标识,注意充分发挥临时措施作用,避免对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切实增强权利救济时效和保护效果。

  针对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的难题,南沙法院尝试通过多元解纷“破题”。

  依托法院“和谐南沙”多元解纷机制,南沙法院“走出去”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空天深海等重点产业区域建立各类多元解纷网点15个,在庆盛片区等设置调解驻点,此次挂牌成立的南沙法院驻港科大(广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室同样具备多元解纷功能,靠前服务区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做到“有纷即调,就地解决”。全国率先在海关建立驻口岸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中心,强化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司法保障,通过多元化手段将知识产权纠纷快速高效源头化解。

  针对知识产权纠纷专业性较强特征,南沙法院指定知识产权领域资深审判专家牵头开展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深化专家陪审和特邀调解机制,聘任知识产权领域特邀调解员13名,并且在上级法院统筹下委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调解案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调解的专业化水平。

  将“抓前端,治未病”的触角进一步向前延伸,在完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和纠纷预防机制上发力,积极参与制定《南沙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指引手册》,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事前预防和源头化解。

  和谐南沙多元解纷中心自2022年6月成立至今,共诉前调解知识产权纠纷1993件,调解成功1049件,成功率达52.6%。

  南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建华表示,将坚持严格保护、能动履职、统筹协调的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