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招聘”作废应该,无辜考生权利也需保障 2024年08月20日 热点快评 蒋理

  □蒋理

  

  “入职4个多月后,却被告知此前考试作废并要求我们自愿离职,这事我们实在无法理解。”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包括其本人在内,共计41名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于2024年2月初进入河南省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没想到在入职4个多月后,却接到单位领导“考试作废并要求其自愿离职”的口头通知,此事引发关注。

  8月17日,河南省汝州市卫健委通报“2022年公开招聘的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遭清退”一事,称汝州疾控中心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方案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违规设置限制性指定性报考资格条件等问题,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该次招聘无效,结果作废。相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已经受到了严肃的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据新京报报道,记者从汝州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处获悉,招聘条件存在“内部照顾”的情况,“有点‘萝卜招聘’的感觉”。汝州市疾控中心原主任因此事被停职,清退人员后,因人手不足,汝州市疾控中心暂时调来一批汝州市民办医院的工作人员帮忙过渡。

  鉴于这次招聘存在严重的违规情况,当地从维护招聘公平出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将招聘结果作废,这是应该的。但是,与以往取消“萝卜招聘”结果不同,这次作废“萝卜招聘”还影响到其他无辜的考生,对这些考生的权利,也需要加以保障。

  据报道,此次招聘共涉及41名应聘者,其中包括13名社会应聘者与28名汝州市疾控中心原非在编职工。“萝卜招聘”是针对原非在编职工,在招聘时把报考资格条件放宽了,如“在汝州市参加过疫情防控、在县级疾控部门工作5年、大专以上学历、预防医学相近专业等”。如果不放宽报考条件,有些人恐怕连参加考试的机会都没有。

  这显然属于“内部照顾”的违规招聘。当地有关部门根据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对责任人进行问责是依法办事。但对于作废招聘结果,考生却有不同看法,有社会考生认为,应该取消“内部考生”的录用资格,保留录用的社会考生,因为社会考生没有受到照顾,完整参与了所有招聘环节。而且,此次招聘也影响到社会考生去报考其他单位,现在作废招聘结果,对社会考生是不公平的。

  如果此次招聘录用的“内部考生”就一两名,那么,只取消“内部考生”的录用资格,保留其他考生的录用资格,这是合理的。但是,当“萝卜招聘”涉及接近70%的应聘者时,只取消“萝卜招聘”者的录用资格,是很难救济这次招聘的整体公平。因为当更多的社会考生参与招聘时,整体的录取结果会发生根本变化。

  可以说,作废招聘结果,是不得已的选择。但是,这种处理,也确实让无辜的社会考生难以接受,因为他们并无过错,也没得到任何照顾。尤其是在“入职”4个多月后,再被取消录用资格,这对他们的就业、生活都会产生影响。

  基于此,当地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不能只是作废结果、集体清退,而应该对受影响的无辜考生,做出道歉,以及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要给出作废考试后的补救方案,如组织重考,对于此前报考的社会考生给予再次参加招聘考试免报名费的“优待”等。

  总之,要维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需要对“萝卜招聘”明确说不,也要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别让严肃的事业单位招聘“烂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