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货山寨大牌化妆品?
广州一企业被罚42万元
2025年05月16日 吴珊;穗市监

  

  羊城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穗市监

  

  直播间中带货山寨大牌化妆品?重罚!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2025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山寨大牌化妆品案

  

  近年来,直播带货模式得到了爆发式发展,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这一新兴商业模式,实施侵权假冒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利益。

  2024年12月,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4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反向移送的案件,反映广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参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行为。经查明,2023年2月9日、2023年8月19日当事人与周某某(另案处理)通过口头协议在白云区某直播基地通过快手直播平台直播带货“兰蔻”“科颜氏”“资生堂”等假冒注册商标的化妆品,违法经营额为1200000余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电单车“解限速”引刑案

  

  电动自行车违规解限速问题屡禁不止。车行老板常常认为这是“顾客要求”,顾客则表示“个人需求”。殊不知,该行为或带来刑事后果。

  2024年6月,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内某单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鉴于本案中当事人上述行为导致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明,当事人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活动。当事人根据顾客要求对所经营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限速解码,使其超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规定的25km/h并进行销售,后消费者以52km的时速驾驶该车过程中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且造成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将本案作为刑事案件移送。

  电动自行车经过“解限速”后,不仅大大增加了行驶安全风险,还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提升执法合力,加强协调联动,从严打击“解限速”等非法拼改装行为,切实起到打击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筑牢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