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李晓旭
为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部署,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
《意见》明确,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更好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引擎作用和在全国一盘棋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提供范例。
探索实施科研项目经理人制度
在强化产学研融合方面,《意见》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探索新型研发机构薪酬市场化管理制度,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实施“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探索实施科研项目经理人制度,对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试行长周期考核。
在创新教育模式方面,《意见》提出,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培育一批掌握硬科技的创新创业人才。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专业型、“小而精”高校办学模式。支持外商按规定在深圳投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推动深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应用技术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意见》提出,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在引进海外人才及相关人事、科研、外事管理等方面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
在港上市的大湾区企业,可按政策在深交所上市
在金融创新方面,《意见》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在深圳发起设立的主要投向特定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合规使用的规则及标准。支持深圳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完善低空飞行监管规则,探索开展跨境直升机飞行、公益服务等通用航空业务。
《意见》提出,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深圳探索数据交易、可信流通、收益分配等机制,在合规评估认证等方面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稳步推进交通、地理、卫星遥感、气象、医疗卫生等领域公共数据依法合规分级分类开放。
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
在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方面,《意见》提出,推进货物贸易便利化,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在便利通关、燃料加注结算等方面支持深圳盐田港加大探索力度。
在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方面,《意见》提出,支持综合保税区外的重点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符合环保要求的“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试点。研究增加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点。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研究,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领域的适用性。
在人员流动便利化方面,《意见》提出,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为港澳台船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利的经办服务。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圳特定区域登记执业。
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
在提升民生保障服务水平方面,《意见》提出,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口岸药品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探索将国际新药临床真实世界数据用于进口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的可行路径。
在土地管理创新方面,《意见》提出,在特定区域试行开展不动产立体化登记,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探索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非核心区域合理有效利用模式。
在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和交流合作方面,《意见》提出,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支持深圳依法对特定港澳商事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