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幸福城 云浮市人大常委会以地方立法、备案审查、基层立法联系点“三位一体”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新篇章 2026年01月15日 云任宣

云浮市近年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

  云浮市蟠龙天湖 区伟东 摄

  云浮市召开全市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

  云安区降水村立法主题公园

  

  日前,“2025幸福城市论坛”上传来佳音——云浮市荣膺“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城市的幸福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而高质量的地方立法,正是建设高水平法治云浮和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实践。

  近年来,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将立法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点,以“小切口”立法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以全覆盖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以从“有”到“优”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汇聚民众智慧,持续为这座幸福之城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筑牢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以立法赋能 筑牢云浮高质量发展硬支撑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深入推进生态环保、文化传承、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截至2025年底,已制定地方性法规16部,以法治绘就城市高质量发展与民生改善新图景。2025年7月,云浮市十年来地方立法的实践经验和成效获省人大常委会专文推介。

  

  以立法促转型优载体

  护航产业向新图强

  

  作为“中国石都”,云浮石材产业有400余年历史,带动了20万人就业。但产业的发展也带来了粉尘、噪声、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为此,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将湿法作业标准化、废水循环利用等实践经验法治化。条例实施后,上千家石材企业完成排污许可或登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行业污染排放显著下降,为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提供了“云浮范本”。

  2025年,郁南无核黄皮产业总产值成功突破80亿元大关。为持续擦亮“中国无核黄皮之乡”的名片,护航产业做大做强,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云浮市郁南无核黄皮产业促进条例》,对产业规划、金融人才等要素支撑、标准化种植、品牌保护和运用等产业发展全链条作出制度规范,推动无核黄皮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工业园区是产业集聚的“强磁场”。云浮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供应等关键领域,制定出台全省首部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法规《云浮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该条例落地后,云浮市新投入31.3亿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全市五大省级产业园区2024年以来新增土地供应4433亩,新签约项目132个、总投资323亿元。该条例入选全省高质量立法典型案例。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云浮市人大常委会直面企业反映强烈的政务服务、要素保障等痛点,制定出台《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效助推云浮营商环境评价“三连升”、2024年首次跻身全省第二档。

  

  立法助推人居环境全域提质

  绘就美丽云浮蓝图

  

  为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在城乡人居环境治理领域打出“组合拳”。制定出台《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建立全链条管理制度,推动垃圾分类成为新风尚;制定出台《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街道保洁、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进行规范,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刚性遵循;制定出台《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排水许可、管网建设等责任,助力破解水污染与内涝难题,让“清水绿岸”成为现实;推进《云浮市暴雨灾害防御条例》立法工作,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实施《云浮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全面建立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台账,推动乡村建设从“粗放式建设”到“依规发展”转变……

  

  立法夯实城市文明根基

  塑造文化强市底色

  

  云浮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守护文化根脉,推动文化强市建设。制定出台《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规范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立起全民“文明标尺”,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长效支撑;制定出台《云浮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建立市、县两级保护名录和管理人责任提示制度,保护活化“红色遗产”;守护“最早广东人”遗址,制定出台《云浮市磨刀山遗址保护条例》,助力磨刀山遗址获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聚焦书香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云浮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用阅读点亮城市文明,助推云浮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立足新起点,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为奋进第二个“云浮30年”、建设“六个更好云浮”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备案审查创新实践 切实守护城市幸福感

  

  一座城市的幸福感,离不开良好的法治保障。近年来,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地方人大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各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聚焦“三必”要求

  全面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云浮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增强监督刚性,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严格落实“有件必备”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16年以来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30余件,实现100%应备尽备。加大“有备必审”力度,2016年以来通过主动审查共发现一批存在合法性问题、适当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遵循“有错必纠”工作原则,综合运用沟通、提醒、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等多种方式,推动纠正一批涉及医保、公租房等民生领域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有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聚焦“全覆盖”工作

  推动备案审查向基层延伸

  

  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维护法治统一、打通法治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云浮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高位推动,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全市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向同级党委专题报告该项工作。突出调研开路,深入全市各县(市、区)和镇(街道)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摸清底数。加强能力建设,举办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为县、镇两级人大订购业务图书,组织精干力量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培养了一批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能手。强化工作指导督导,推动各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12月,云浮市推进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有关探索和成效在《广东人大工作动态》上刊发。

  

  聚焦宣传引导

  讲好“云浮备审故事”

  

  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引导,是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云浮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立法主题公园等阵地开展宣传,提升基层群众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知水平,另一方面积极撰写备案审查案例,主动上报工作经验材料,云浮上报的案例先后入选省和全国的备案审查典型案例选编。备案审查工作经验文章和典型案例在全国性权威刊物上发表,“云浮备审故事”在多元传播中形成声浪、激荡回响。

  未来,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更积极的工作态度、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动云浮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让良法善治为“幸福之城”保驾护航。

  

  让立法扎根沃土 以共建赋能治理

  ——以云安区检察院基层立法联系点高质量建设为例

  

  近年来,云浮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将“高大上”的立法工作融入寻常百姓家,使之深深扎根于社会生活与实践的沃土之中。在这幅生动的民主法治画卷中,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探索与实践,充分发挥司法实践与基层触角双重优势,其“三源融转”“法治赋能”等创新机制,正是全市联系点从“有”到“优”,提质增效的缩影。

  

  高质量建强阵地

  打造民意汇聚“前哨站”

  

  阵地是根基。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扎根基层、覆盖广泛、代表性强”原则,科学布局,织就了一张覆盖城乡、辐射多领域的立法信息采集网络。云安区检察院的实践,成为“如何建强专业型阵地”的范本。

  该院创新载体模式,整合社区村居的便民点、建在村委会的立法主题公园以及拥有9000余个立法音频资源的“立法有声图书馆”,构建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工作指挥中枢,依托联系点、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派驻石城检察室设立的立法民意征集点,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中各选2名代表担任立法咨询信息员,让立法根系在社会土壤中扎得更深、更广。

  

  高质量创新机制

  畅通民意转化“快车道”

  

  收集民意是第一步,转化运用是关键。云浮着力创新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打造民意征集、研究、采纳、反馈的全链条闭环。云安区检察院探索的“三源融转”机制,为这条“快车道”增添了检察智慧。

  “三源融转”,即专业化融合与创造性转化“办案线索、监督事项、民意诉求”三大源头,在办理案件中发掘立法需求,在监督过程中收集民意。近年来,该院通过“三源融转”,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建议项目,实现了从“办案”到“提议”的跃升,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等工作中征集群众的意见与评价,推动了“监督”与“征询”的融合。

  

  高质量拓展功能

  构筑共建共治“连心桥”

  

  基层立法联系点不仅是立法的“侦察兵”,更是法治的“宣传队”、治理的“助推器”。市人大常委会推动联系点功能从单一意见征集向多元复合拓展,云安区检察院的实践,则展示了司法机关在其中的独特赋能作用。

  该院将联系点功能从立法征询拓展为集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治理创新、改革试验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在征求意见时同步解读法律,创新运用“有声+可视”立体普法体系,变“意见征集会”为“法治公开课”;在综合履职中抓前端、治未病,既敏锐捕捉矛盾、推动苗头性矛盾前端化解,更深挖根源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源头治理。

  云安检察院的实践正是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生动注脚。根深则叶茂,本固则枝荣。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立法的根系深植人民沃土,让“民声”源源不断化为“法意”,努力使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回应民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为坚实的基层法治力量。

  

  文/图 云任宣(除署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