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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至专项整治结束期间,《方案》规定的一档、二档、三档举报,奖励额度分别为1000元、500元、100元保持不变。在此基础上,对举报人提供较明确的证据线索,检查后发现被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由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给予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在立案查处完毕后对举报人每宗追加奖励5000元;如涉案货值较大,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对举报人每宗追加奖励1万元。 信函及走访地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20-87612331;投诉举报邮箱:gd12331@gdd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