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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杀妻藏尸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被告人律师:已提起上诉

来源:羊城晚报     2018年08月24日        版次:A11G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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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斯睿报道:备受关注的上海“杀妻藏尸冰柜案”23日一审宣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被告人朱晓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昨日下午朱晓东已经提出上诉申请。

  昨日7时40分许,受害人父母来到了上海市二中院,并手持着事先备好的花篮。受害人父亲杨敢连表示,在拿到判决书的第一时间就想告诉女儿。羊城晚报记者现场看到,距离上次开庭8个多月,杨父杨母的白发又多了不少。此时,法院门口已经聚集了数十名市民、媒体在此等候。其中,被害人的父母及部分家属被允许进入旁听席。据悉,被告人朱晓东的父母没有到场旁听。

  9时30分,法庭宣布判决。朱晓东没有身穿囚服,而是穿着便装走上被告席。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晓东与被害人杨俪萍登记结婚,共同居住于上海市虹口区。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晓东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杨俪萍的颈部致杨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事后,朱晓东将杨俪萍的尸体藏匿于家中冰柜。2017年2月1日,被告人朱晓东将其杀害杨俪萍一事告知父母,并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杀害杨的犯罪事实。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朱晓东自首,但朱晓东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长时间藏匿被害人尸体。其间,朱晓东还用被害人的钱款、身份证,多处旅游、与异性开房约会等,肆意挥霍享乐,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故依法对朱不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朱晓东听到判决后,表现平静,当庭表示不提起上诉。

  听完判决后,杨母再也控制不了情绪泪洒当场,在亲属搀扶下走出法院大门,高喊着女儿的小名。杨父则表示对判决结果感到欣慰,法律为女儿讨回了公道。他称,拿到判决书后将第一时间去女儿墓地,把结果告诉她。

  被告人朱晓东的辩护律师朱松年昨日下午透露,被告人朱晓东已于当日下午提出上诉申请,法官已经做了笔录。朱晓东母亲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朱晓东的自首情节被法院忽视了。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判决10天内可提是否上诉。当庭一般只告知上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