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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5月13日        版次:A10G    栏目:广告    作者: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0)穗仲公字第395 号

  李松林:

  本会已于2019年12月11日受理申请人邱锋明与你方关于租赁合同纠纷之案[案号为:(2019)穗仲案字第16471号],现定于2020年8月11日15时30分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仲裁庭室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0年9月27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