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继续实施“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羊城晚报记者 梁喻 摄 |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邵启文 周艳春 在广东,农村养老仍以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为主,面临着居住空巢化、生活保障差等问题。民进广东省委会(下称“省民进”)在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提案建议,将新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议事日程。近期,广东省民政厅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对提案进行了详尽的答复。答复中提到,广东将探索农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升级为互助式养老服务平台,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办法》等,并将养老服务内容纳入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在中心村试点设立长者饭堂 省民进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村老人的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整合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公益慈善、大病医疗、精准扶贫等各类资源,实现养老资金保障均等化。要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专业服务人员水平。 在完善养老模式方面,省民进建议,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优化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基础上,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方式。如:大力发展普惠性民营养老机构,借鉴学前教育发展模式,将一批民营养老机构列为普惠性养老机构,制定并实施普惠性养老机构政策,政府按照床位数和入住老人数给予相应的补助,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标准。 省民进还提出在用地、审批、经费等方面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建议,考虑将城市社区长者饭堂模式推广到农村,在中心村试点设立长者饭堂,进而扩展到周边村庄,保证农村部分老人的基本需求。 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目前,农村养老机构以政府举办的敬老院为主体,主要服务对象是五保老人,经费由财政支付,没有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有需要的农村老人不能入住,属于服务对象的五保老人因多种原因不愿入住,导致农村的敬老院处于资金短缺、护理人员不足、床位空置等尴尬局面。 对此,省民进建议,转变观念,将政府举办的农村敬老院推向市场,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必要经费,允许其加入市场竞争,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吸引高素质人才,丰富服务内容,提高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和专业服务水平。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对提案进行了详尽的答复。 据悉,目前,全省共有133家公办养老机构实行了公建民营模式改革,共引进社会资金超过4亿元,已升级改造护理型床位超过7000张。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有养老床位48.3万张,其中农村养老床位21.6万张,农村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4.1张。 民政厅答复,下一步,广东将完善养老服务投入机制。继续落实税费优惠等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政府资金投入机制,将福彩公益金与政府一般性公共预算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使用,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服务加大倾斜力度;引导政策资源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向孤寡、高龄、失能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倾斜,提升精准化投入水平。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持续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和各方共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共建。 因地制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民政厅在答复中还提到,将继续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行机制改革,实施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工程,通过增加护理型床位或调整床位结构,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并辐射覆盖乡镇各社区,因地制宜提供各类居家养老服务。 同时,探索将农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幸福院、托老所和日间照料中心等站点升级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配备必要的护理床位、辅助性康复器具及文娱康乐器材等,完善社区支援和照护服务功能,依托平台组织开展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服务,帮助解决农村老年人实际困难。 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完善问题,相关部门也将持续做细做实农村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情况,掌握动态信息,精准识别到户、建档立卡到人。 继续实施养老培训“双千计划” 对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民政厅答复,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课程,扩大培养规模,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养老培训“双千计划”,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护理员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大力实施“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2020至2022年力争完成每年培训4万名、三年累计培训12万名养老护理员和养老管理人员的目标任务。 答复中还透露,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制度,探索对农村养老机构实施对口帮扶行动,加快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把农村养老机构作为统保示范项目服务的重点,不断增强养老机构风险防控能力,力争将农村养老服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降到最低。 省财政厅表示,将积极履行职能,继续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继续落实税费优惠等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发展,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补贴、购买服务等引领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不断推动城乡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省卫健委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办法》《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工作指引》,并将养老服务内容纳入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