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3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深圳、韶关、江门、湛江、肇庆、潮州、揭阳等市有关法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名单等。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孙志洋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任命宋福龙为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宋福龙代理广东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免去陈武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广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政府、省监察委、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全体会议。 在完成会议议程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周聪 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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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任命孙志洋为副省长;任命宋福龙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宋福龙代理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3月19日
版次:A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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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聪、任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