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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明确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 督促领导干部始终忠诚干净担当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3月29日        版次:A01G    栏目:    作者:

  适用对象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 

    ●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以及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执行

  

  组织处理方式

  

    ●停职检查

    ●调整职务

    ●责令辞职、免职、降职

  

  受到组织处理后有哪些影响

  

  ●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1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1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2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者晋升职级;受到降职处理的,2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

  ●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当年不得评选各类先进

  ●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详见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