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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发布2020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

基础教育资源供给仍有不足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8月16日        版次:A04G    栏目:    作者:孙唯

     消除大班额任务仍在进行中 (资料图片)

  

  羊城晚报记者 孙唯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了解,2020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了对21个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地市”)、122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6.11%

  

  《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1.58%、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6.7%,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治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为0.22%,达到控制在1%以内的国家规定。全省小学一年级56人以上大班额有8个,较2019年减少401个;全省初中一年级56人以上大班额有7个,较2019年减少319个。

  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监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6.11%。推进高中课程改革,从2020年高一年级起,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加强与新高考综合改革的衔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高质量完成高职扩招任务,扩招18万人,完成率达221.67%;推进高职“创新强校工程”和中职布局结构调整,14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项目;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获国家职业教育督查激励表扬。新建(含异地重建)5所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率达到98.66%。

  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3217.77亿元,比上年增长14.70%,各级各类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均实现“只增不减”。21个地市均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部地市、县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均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

  《报告》显示,2020年,各地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优化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加强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大部分县区能够达到“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的要求。2020年底,全部县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基本实现“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落实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3400人。

  

  基础教育学位增速不足

  

  《报告》也指出,目前广东基础教育学位增长的速度赶不上学生增长的速度。部分地市、县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千人学位数达不到省规定的每千人40座、80座、40座的标准要求。消除大班额任务依然艰巨,2020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803个,部分地市、县区义务教育56人以上大班额占比仍未降至1%以内的国家规定要求;全省普通高中仍有66人以上大班额48个,61-65人大班额146个,56人以上大班额836个。大部分县区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只有深圳市南山区达到“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同时小于0.5和0.45”的优质均衡标准。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较低,2020年底,广东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的比例为69.5%。

  同时,教师管理改革有待深化。按公办学校在校学生数和在编教职工统计,122个县区中,118家幼儿园生员比不达标,64间小学生员比不达标,39间初中生员比不达标,26间高中生员比不达标。幼儿园教师整体专业化水平不高,持证上岗率偏低。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有待优化,18个地市和90个县区小学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教师有待补足。专任教师高一级学历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保障不足,13个地市和63个县区尚未完成教师发展中心基本建设,9个地市和45个县区尚未达到“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2%”的要求。

  《报告》还指出,部分地区学前教育存在“小学化”倾向,幼儿园保教行为和质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个别地市、县区招生政策需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待进一步规范,校内课后服务有待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有待提高。

  部分样本县县域内学生学业表现校间差异较大,甚至大于30%。学生学业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有待提升,珠三角地区的9个县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7个县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成绩C级以上比例未达到85%和75%的要求,4个县区的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未达到2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