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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作惊人之语 才是真的媚俗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0月11日        版次:A01G    栏目:@街谈巷议    作者:林如敏

  

  □林如敏

  

  总有人喜欢在社交平台发表一些耸人听闻的言论,以示自己有思想、有深度。似乎说一些反体制的话,就显得高人一等,并由此产生睥睨“群氓”的优越感。比如最近因侮辱英烈而被刑拘的前媒体人罗某。

  他们喜欢夸夸其谈,抛出一些有违常识的论调,来显示自己之不同凡响、见解深刻。在他们的语境里,和主流叙事保持一致的声音大多被视为媚俗。主流都是媚俗的,只有他们是高贵的、清醒的。

  但这种所谓高贵和清醒是可笑的。他们对“媚俗”的鄙视,恰恰构成了对自身的否定。和主流叙事保持一致当然不是媚俗,反而那些故作深沉的另类之语,因为有违常识,往往经不起时间的轻轻一戳。

  舆论场上的媚俗,通俗地说,就是迁就迎合受众,揣摩什么是大家想听的,主题先行,生掰硬扯为既定观念服务。罗某之类的“深沉者”,之所以热衷于发表歪理邪说,正是为了迎合“小圈子”的趣味,赢得这部分人的喝彩,以“特立独行”之姿获得关注。要说媚俗,这种以反媚俗之名行媚俗之实的姿势,才真是俗到家了。

  做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当然很重要,对事物提出创新性观点也是人们一直鼓励的行为。但是一切观点创新,都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故作违背常识的惊人之语,那不是创新,那叫哗众取宠。也就是说,任何观点创新,都不能违背基本常识,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有悖于基本的伦理规范、法律法规。在这些前提下的创新,才是真正有价值、有意义、有深度的突破。

  尊崇英烈是中华民族的情感底色,英雄烈士不容亵渎。身陷囹圄是侮辱英烈的必然结果。这真的没什么讨论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