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从严治党的实践及启示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0月11日        版次:A06    栏目: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作者:陈雷刚

  □陈雷刚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应对好自身在各个历史时期面临的风险考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在党的纪律建设上,积累了丰富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我们当下全面从严治党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强化政治引领,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始终将政治纪律建设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既做到了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又努力确保本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共三大在政治建设方面提出了正确的战略策略,进一步强调党组织的领导纪律,加强党中央的集中领导权威。会议代表们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我党早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范例。大革命时期,中共广东区委始终努力做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或取得的重大进展,区委都会及时向中央报告;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要求“一切工作归整个委员会管理”;区委书记陈延年十分注重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中共一大代表周佛海给予了开除党籍的处分。土地革命时期,广东省委坚决维护中央的决定,多次重申中央关于土地革命的指示,要求各地要严格掌握土地革命的尺度;派得力干部到各地健全和充实特(市)委一级组织,始终确保农民革命武装和根据地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党组织手中;要求白区工作的党员定期将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报告。抗日战争时期,广东党组织多次向中央报告请求调派干部,以强化政党的政治领导责任,张云逸、云广英、张文彬等先后到广东工作。中央和南方局多次对广东工作作出指示,琼崖纵队坚决按照中央关于“把琼岛创造为争取九百万南洋华侨的中心根据地,创造为党在南方发展扩大影响的根据地”的指示开展工作;东江纵队无论是在艰苦卓绝的危难紧要关头,还是在北撤山东、实施战略转移等重大问题上,都坚决听从党中央的指挥,坚持党的领导和政治工作制度。解放战争时期,广东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动和组织人民群众,配合人民解放军南下主力部队,完成了解放广东的历史任务。正是因为始终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广东党组织的革命力量才得以在残酷的环境中生生不息,在革命的战火中淬炼成钢,最终带领人民群众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从严治党的历史实践和经验告诉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强化清正廉洁,严格廉洁用权,严厉惩处腐化分子

  

  廉洁自律,不仅是党肌体健康的保证,更代表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将廉洁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

  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杨匏安因对亲戚朋友来求官一概不办,对别人送来的礼物一律拒收,被周恩来称赞“为官清廉,一丝不苟,堪称楷模”。苏兆征在省港大罢工期间掌管财政,每日经手资金数万至数十万元,但他始终两袖清风,不贪一分钱财。土地革命时期,防止党员腐败是广东党组织和广东革命根据地十分重视的问题。省委曾指示东江特委:腐败问题是国民党的习气,会导致根据地党员群众的堕落和群众对党组织的误解,对于严重腐化的党员,要立即开除党籍。饶和埔苏维埃制定的《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中规定:“若有侵吞公款、受贿有据、假公报私等行为者分别给予严惩,情节特别恶劣者给予枪决”。五兴龙苏维埃就曾枪毙一名侵吞公款的赤卫队员。这些措施纯洁了苏维埃队伍,纠正了各种不良作风。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期间,广东党组织出台了系列规范党员廉洁从政行为和防腐反腐的规定和制度。抗战胜利前夕,东江纵队发布《关于反贪污腐化问题的指示》《东江纵队第一支队关于枪决冯根的训令》,这两份文件表明,孤悬敌后的东纵在抗战胜利前夕,已在为维护组织的纯洁性及其在群众中的威信,坚持贪腐行为作不调和的斗争。1948年10月,琼崖临时民主政府颁布施行了《琼崖解放区惩治贪污条例》,这是琼崖解放区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保持革命队伍纯洁性的代表性法律。1949年7月,华南分局制定了严格的财经纪律和群众检举办法,禁止各部队和机关从事经商活动。这些规定和条例有效保障了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清正廉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从严治党的历史实践和经验告诉我们,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建设廉洁政治作为党的建设的生命工程,一以贯之地推进,以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和反腐败的显著成效赢得民心。

  

  强化自律意识,严守群众纪律,保持同人民的联系

  

  坚定执行群众纪律,是党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的重要方面。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实践中,广东党组织始终恪守群众纪律、走好群众路线,不断凝聚人民群众对党的拥护爱戴。

  中共三大首次将“国民革命”“农民问题”写进了党的纲领,明确提出了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广东苏维埃革命将农民群众认定为革命的主体力量,创造了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尤其是紧紧依靠农民的新模式。彭湃领导的海陆丰农会参与排解农民纠纷、取消勒索农民的码头捐,吸引了众多农民加入。东江苏维埃政权直接让工农兵参与政权、监督政权,这是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有力并有效地扩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红军长征过境粤北时,红军指战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群众路线:凡征用群众的物资都支付银元或苏维埃纸币,有时主人不在,就把钱款放在主人的菜地上、柴草堆旁或屋里。广东革命根据地、华南抗日根据地之所以能够铸成以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为重要内容的红色精神,与广东党组织狠抓群众纪律有直接关系。1944年,广东省临委和东江纵队政治部先后颁布了《东江地区减租减息暂行条例》《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队员服役抚恤奖惩暂行条例》,用法律保障了广大农民和军属的切身经济利益。抗战胜利前夕,东江纵队司令部专门发出《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布告》,严肃整治部分纵队队员“强迫殷富借钱借枪”等严重扰民现象,较好地调和了当地军民关系。解放战争时期,华南人民武装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粤北连江支队司令员冯光带领的革命部队以遵守群众纪律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军令如山”。华南人民武装在攻打各圩镇时,要求部队必须对人民群众秋毫无犯,约束官兵不得侵犯工商业家财产生命之安全,并保护过境商旅的利益不受侵犯。这些具体琐碎的纪律规定,体现了党的群众宗旨,成为获得群众认同、赢得群众信任的重要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从严治党的历史实践和经验告诉我们,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致力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强化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确保工作行稳致远

  

  保密是御敌之盾,泄密是刺己之剑。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通过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保障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南粤无数革命先烈用执着的理想追求、严格的纪律约束,甚至是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浇铸了广东党组织的保密“长城”。

  广东党组织对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始终高度重视。1926年5月至7月,广东区委相继举办了几期训练班,开设了“党的保密工作”等课程。在“四一五”反共政变前夕,广东区委为了应对广东将发生“绝大冲突”,在保密工作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一是设立党的秘密机关,严格遴选可靠同志担任机关的秘密交通员,建立秘密交通网络;二是筹建秘密工人武装队伍,在各工会中逐步建立并扩大工人赤卫队。由于事变发生得太突然,区委许多部署和措施未来得及贯彻实施,导致革命遭受惨重损失。蒋介石发动政变,广东区委军委主任麻植被捕后,始终没有吐露自己保管的党团员名单,用生命捍卫了党的秘密,用青春守护了党的纪律。大革命失败后,广东省委在香港举行全体会议,要求白区各级党组织建立党的秘密机关和秘密工作制度,同时对党员进行秘密工作训练。这一时期,广东党组织先后在国民党军队、广州南石头监狱、琼崖的政府监狱等地建立了众多秘密党支部。抗日战争期间,广东党组织的秘密工作继续发展。1942年,广东党组织及其领导的东江抗日游击队按照中央指示,恪守保密纪律,成功从香港抢救出大批文化人士和爱国民主人士。南委、粤北省委事件发生后,南方局连续电示南委和广东党组织:南委所属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决割断已暴露地区的组织关系;重新建立交通,立即斩断与上层的公开关系,等等。广东党组织按照指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制止事态的发展,保护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1947年,中共中央香港分局设立了半公开的粤港工委、从事秘密工作的城市工委和领导地方武装斗争的各地区党委,使党的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既区别开来又互相配合。在广州解放前夕,广州地下党组织在秘密开展统战工作的同时,暗中领导广州人民进行了保护国家财产和保卫广州的斗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从严治党的历史实践和经验告诉我们,各级党组织必须维护保密纪律的严肃性,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职责使命,确保“没有特权”“没有例外”,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强化问题导向,严格制度管党,确保党内法规落实

  

  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贯穿于百年党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在建立党的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监督制度、巡视制度等方面下功夫,彰显了坚韧不拔、勇于拼搏的革命精神。

  大革命时期是党在广东探索制度管党治党的历史开端。中共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法》,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中央委员会的性质与职权、组织与分工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个文件对于推动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最基本组织原则、领导制度起了重要作用,奠定了制度治党、制度管党的基础。1922年4-5月间,党先后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和团一大,通过了《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纲领及章程等决议案,加强了对群团组织的领导。1925年上半年,广东区委成立监察委员会,这是党探索建立纪律监督制度的最初尝试。针对骨干少、领导人才缺乏的实际情况,广东区委在1926年后逐步建立了一套相对固定的培训制度,如每周党课制度和党的积极分子周会。土地革命时期是广东党组织探索制度管党治党的初步发展期。在海陆丰、东江、琼崖等革命根据地,广东党组织先后建立了巡视制度、党内谈话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制度,并进一步健全了支部生活和发展党员的标准。针对白区斗争的特点,广东党组织也先后制定了秘密工作制度、党员定期报告制度、巡视工作制度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是广东党组织探索制度管党治党的全面发展期。伴随着党内干部教育和学习运动的开展,党内思想教育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1944年3月,东江纵队政治部发出《关于在全队进行整顿三风运动的指示》。省临委还派出干部到珠江三角洲指导整风学习,制定了在职干部教育的考核测验和赏罚制度,及时检验学习教育成果。1944年2月,琼崖特委作出“关于三风学习问题”的决定,规范了学习内容和学习制度。中共香港分局在开展“三查三整”运动中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各级党委制、党内教育宣传制度,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了请示和报告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从严治党的历史实践和经验告诉我们,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落实制度管党治党,强化制度供给,逐步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制度文化环境,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管党治党的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